荣事达公司创始人陈荣珍:荣事达“三把火”

(三)资本运营,借别人的钱发展

荣事达1992年的资产不过1亿元,到1998年已接近30亿元,这样的“核裂变”速度肯定有其更深刻的原因。

1998年初,“私营企业参股荣事达”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全国上百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各方评说不一。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合肥私营企业家姜茹因感到现在流通领域竞争太激烈,风险越来越大,自己熟悉的、有把握赚钱的投资机会越来越小,遂产生了将自己所有资金2000万元投向“根深叶茂”的荣事达集团的想法,并托人将这一想法告诉了荣事达。

对于这个前所未有的私人资本参股国有资本的新闻事件,以《中国经济时报》刊登的一篇题为《荣事达该不该要这笔钱》的文章为代表,表述了社会上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认为,资金短缺对于许多公有制企业来说是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对于送上门来的私人资本,应该接收。对荣事达来讲,目前正处在由单一家电企业向综合家电(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等)生产集团发展的关键时期,资本缺口大,私人资本的直接投入,将给荣事达打开一扇融资的大门。并且,这笔2000万元的投资不会改变荣事达集团的公有制性质。另一种观点认为,荣事达股份组成中,外资已接近50%,如果今天加2000万元私人资本,明天再加3000万元其他资本,集体股可能降低至50%以下,企业到底是姓公还是姓私?有人甚至提出,我们老总陈荣珍才8万元的个股,他一来2000万元,企业控股权会怎么变化?谁给谁打工?

陈荣珍一锤定音:“管他姓公姓私,能为我所用,就绝不放弃。”最后他不仅接收了这2000万元私人资本,而且还排除一切困难,妥善利用这笔资金,以荣事达的无形资产(占20%股权)、设备、土地、厂房等共投入2040万元,占51%的股权,私营企业家姜茹投入1960万元,占49%的股权,共同组建了一个新法人——荣事达电工有限责任公司。

陈荣珍坚信,荣事达要想在第三轮竞争中获胜,必须走资本社会化之路。

吸收私人资本,不过是陈荣珍“借别人的钱发展”的一个小例而已。在荣事达由弱变强的发展历程中,陈荣珍非凡的融资能力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992年10月,原合肥洗衣机总厂与香港丰事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技术进出口公司共同出资2700万美元建立荣事达电气有限公司,解决了牌子问题,完成了从“借船出海”到“造船出海”的惊险一跳。

1993年,荣事达先将企业的49%股权出让给香港詹培忠公司,获得资金1.04亿元;拿这1.04亿元再与日本三洋公司合资建厂,又引进1亿多元资金,使公司资本在两年内翻了两番,实现了二变四、四变八的几何级数扩张。在这一系列资本运作过程中,公司存量资产增长4倍,不仅解决了模糊洗衣机生产基地的建设资金,而且改善了集团的总体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降到40%以下。

1996年,为了实现超常规发展,陈荣珍再次表现出超人胆识,经过与香港詹培忠总公司友好协商,荣事达决定以1.55亿元购回其拥有的49%荣事达(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然后与美国四大家电公司之一的美国美泰克公司(世界第一台冰箱生产企业)合资成立了6个企业,引进外资8200万美元,总注册资本为13.4亿元人民币。在评估中,荣事达资本价值翻了一番,仅购回股份即获净收益7900万元。

这次合资,为荣事达向综合家电进军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证。

陈荣珍在1993年出让49%的股权时,引起很大的争议,普遍认为在企业获利能力强时转让给别人,划不来。

已大获全胜的陈荣珍对记者说:“我们‘卖’的价钱比最初的‘企业市值’翻了将近4倍,一下子拿了很多钱过来,我们转头和日本三洋合作。在当时资金竞争比较激烈的情况下,如果还依赖银行,风险会比较大,而且高负债率企业在银行会很快失去融资信誉。所以这一步——‘出让资产,赢来三洋’是很重要的。吸引三洋进来,再加上荣事达的自我发展,企业生产量上去了,连续3年获得全国第一。正因为有了连续3年全国第一的信誉资本,我们才可能到达第三步——与美商合资。这次合作,美方拿了8000多万美元过来。我们既有信誉资本又有实际资本,无形资产被盘活了。无形资产不交换,永远藏在账面底下,变不成钱。

“香港公司占的股份,我已经把它收回来了。当初它收购我的资产时非常开心,如今我买回来,它也非常开心。它购买我的股份是因为我的企业经营得好,能赚钱。现在我买回来,它又可以赚一笔。而我把钱收回来和美国人合资,我赚的钱会更多。投资不是算计对方,应该是各算各的账、各赚各的钱。卖是为了更好地买,买是为了更好地卖。”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资本运营”吧,只不过陈荣珍把它说得通俗了些。

在谈到合资企业的管理和中外员工的地位时,陈荣珍这样回答记者:“未来的企业必然会出现管理当地化的趋势。我跟美国的美泰克、日本的三洋解释,他们都接受我的观点,即美方、日方公司通过财务监督和提出各种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具体的经营问题它们不管,美方常驻在中国的员工就两三个。有些合资企业按照国外的标准给外方员工发工资,他们经常拿100多万元的年薪。中国的家电产品获利能力很低,一两个外国管理人员的工资就相当于全厂工人的工资,变成了全厂工人给老外打工了,这个位置没有摆正。在荣事达,美国人的工资一定要比我低,你在我的企业里打工,工资比董事长还高,可能吗?我的责任大还是你的责任大?一定要把老外的观念改变过来,按照我们的工资标准发薪,嫌低,你总部给补。我们处于主导地位,我们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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