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设计的心理需求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鲜明的个性。
品牌代表着特定商品的独特性质,应独具特色,以便于消费者认知和识别。鲜明的个性可达到分化的效果,即在众多品牌之中脱颖而出,注重给人的第一印象,把消费者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产生强烈的感染力,因为吸引力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的强化因素。
(2)深刻的寓意。
品牌设计应寓意美好、耐人寻味、情趣健康,应有利于激发消费者积极的情感体验和品牌意象的深化,同时还应做到具体、准确、概括、名实相符。调查研究消费者如何理解商品内在所表达的象征意义,遵循消费者心理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把人们对生活的美好意愿寓于品牌的创意之中。
(3)简明的形式。
进行品牌设计时,文字要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易认、易读、易听、易记、易传,有利于传播,图案要简洁明快,含义传递贴切。
(4)广泛的适应性。
品牌设计要适应不同销售地区消费者的习俗、不同社会的道德情感、不同层次消费者的个性和心理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