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什么是博弈论中的威胁策略?

在博弈论中,有一种威胁策略,它是对不肯合作的人进行惩罚的一种回应规则。假如要通过威胁影响对方的行动,就必须让自己的威胁不超过必要的范围。因此,在博弈中,一个程度适中的威胁既应该小到足以奏效,又大到足以令人信服。如果威胁大而不当,对方难以置信,而自己又不能说到做到,最终就不能起到威胁的效果。

博弈的参与者发出威胁的时候,首先可能认为威胁必须足以吓阻或者强迫对方,接下来才考虑可信度,即让对方相信,假如他不肯从命,一定会受到相应的损失或惩罚。假如对方知道反抗的下场,并且感到害怕,他就会乖乖就范。

但是,我们很少遇到这种理想状况。首先,发出威胁的行动本身就可能代价不菲。其次,一个大而不当的威胁即便当真实践了,也可能产生相反的作用。要想发出有效的威胁,必须具备非凡的智慧。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玛·迪梅普莱有一个很大的私人园林,经常有人到她的园林里摘花、采蘑菇,甚至还有人在那里露营野餐。虽然管理员多次在园林四周围上篱笆,还竖起“私人园林,禁止入内”的木牌,却无济于事。迪梅普莱知道这种情况后,就吩咐管理员制作了很多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如果有人在园林中被毒蛇咬伤后,最近的医院在距此15公里处”的字样,并把它们树立在园林四周。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私闯她的园林了。

威胁的首要选择是能奏效的最小而又最恰当的那种,不能使其过大而失去可信度,迪梅普莱的威胁就恰到好处。

其实,博弈论中的威胁策略也可应用到企业经营中。

在某个城市只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甲,没有竞争时的垄断利润是很高的。现在有另外一个企业乙,准备从事房地产开发。面对着乙要进入其垄断的行业,甲想:一旦乙进入,自己的利润将受损很多,乙最好不要进入。所以甲向乙表示,你进入的话,我将阻挠你进入。假定当乙进入时甲阻挠,甲的收益降低到2,乙的收益是-1。而如果甲不阻挠,甲的利润是4,乙的利润也是4。

因此,甲的最好结局是“乙不进入”,而乙的最好结局是“进入”而甲“不阻挠”,但这两个最好的结局不能构成均衡。那么结果会是什么呢?甲向乙发出威胁:如果你进入,我将阻挠。而对乙来说,如果自己进入后甲真的阻挠,它将会得到-1的收益,当然此时甲也有损失。对于乙来说,问题是:甲的威胁可信吗?

乙通过分析得出:甲的威胁是不可信的。原因在于,当乙进入的时候,甲阻挠的收益是2,而不阻挠的收益是4。4>2,理性人是不会选择做非理性的事情的。也就是说,一旦乙进入,甲的最好策略是合作,而不是阻挠。因此,通过分析,乙选择了进入,而甲选择了合作。

我们都应该从博弈论中认识到威胁的重要性,设法使自己的威胁具有可信度,并能以理性的视角判断出他人威胁的可信性,从而使博弈的结果变得对自己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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