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丰裕度(factor abundance)又称要素禀赋,是用来衡量一国所拥有资源情况,即该国要素禀赋水平的指标。需要注意的是,要素丰裕度也是一国与另一国要素禀赋水平比较的相对概念,而不是指各国所拥有要素的绝对数量。要素丰裕度可以用要素实际数量和要素的价格两种方法来定义。
在第一种方法中,如果一个国家A可用总资本( K )和可用总劳动数量( L )的比率( K / L ) A 大于另一国家B的这一比率,那么就称国家A为资本丰裕型的国家。由于此时另一国家B可用劳动总量和可用资本总量的比率必然大于国家A的这一比率,因此,另一国家B必然是劳动丰裕型的国家。实际上,在只有两个国家、两种生产要素的情况下,当其中一个国家是资本丰裕型国家时,另一个国家就必然是劳动丰裕型国家,反之也成立。
必须再次强调的是,当我们说一个国家资本丰裕、另一个国家劳动丰裕时,这只能说明这个国家所拥有的资本对劳动的比率大于另一个国家,而不能说明这个国家可用的资本的绝对实物数量大于另一个国家,即使一个国家可用资本的绝对实物数量小于另一个国家,它仍有可能是资本丰裕的。
例如,以 K 代表资本, L 代表劳动,若A国拥有60个 K 和50个 L ,而B国拥有100个 K 和40个 L ,虽然A国拥有劳动的绝对数量50个 L 大于B国所拥有的40个 L ,但是我们不能由此而立即断定A国是劳动丰裕型的,B国是资本丰裕型的,而要对两国 K / L 的值进行比较。由于A国 K / L 的值为1.2,小于B国 K / L 的值2.5,所以可以说,B国是资本丰裕型的国家,而A国是劳动丰裕型的国家。
在第二种方法中,如果A国国内资本的价格(利率 r )和劳动的价格(工资 w )之间的比率小于B国国内的这一比率,则A国就是资本丰裕型的。同样,对要素丰裕度的价格定义只涉及两国要素相对价格水平的比较,即使一国国内的利率大于另一国,它仍有可能是资本丰裕型的。
例如,设A国国内资本的利率 r 为5美元,劳动的价格 w 为4美元,B国国内利率 r 为6美元,工资 w 为12美元,虽然A国资本的绝对价格5美元小于B国的资本价格6美元,但不能据此判断A国是资本丰裕型的,B国是劳动丰裕型的,而应该比较两国要素国内相对价格的大小。在这个例子中,由于A国 w / r= 0.8,B国 w / r= 2,( w / r ) A < ( w / r ) B ,所以劳动力相对便宜的A国是劳动丰裕型国家,而资本相对便宜的B国是资本丰裕型国家,即( r / w ) A > ( r / w ) B 。
虽然这两种方法都可以用来对一国的要素丰裕度做出定义,但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实物定义只考虑了一国可提供的要素相对数量的多少,并没有考虑对要素的需求;而价格定义则同时反映了需求和供给两方面的情况。
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种情况:A国可利用的劳动和资本之比大于B国,根据实物定义,我们可以认为A国是劳动丰裕型国家,但如果A国国民对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偏好远远强于B国国民对这一产品的偏好,这将导致A国对于劳动的派生需求远远大于B国的这一需求,这样A国国内劳动的相对价格就很可能高于B国劳动的相对价格。根据价格定义,A国又变成了资本丰裕型的国家,B国相应变成劳动丰裕型的国家。可以看到,在这种情形下,两种定义方法出现了矛盾,但在正常市场供求关系下,两者是一致的。
由于赫克歇尔—俄林理论以两国的需求偏好相同为理论假设,所以无论用哪种方法定义都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即资本和劳动数量的相对比值更大的国家,其国内劳动和资本价格的比率一定也比另一国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