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的钢铁、汽车等主要优势产业受到来自日本和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击,国际竞争力日趋低下,越来越多的观点认为过于严格的反垄断政策是招致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

因此,哈佛学派的结构主义产业组织理论不断受到批评和挑战,一些新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应运而生,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芝加哥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

芝加哥学派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对哈佛学派的批判中崛起的。施蒂格勒是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在产业组织理论上的开创性研究,使其获得了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芝加哥学派认为,即使市场上存在某些垄断势力和不完全竞争,只要政府不进入规制,长期的竞争均衡状态在经济现实中也是可以成立的。

芝加哥学派有以下几个主要观点:

第一,一个产业持续出现高利润率,这完全可能是该产业中的企业高效率和创新的结果,而不是因为存在垄断势力的缘故,从而否定了哈佛学派的“集中度—利润率”假说。

第二,高效率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导致了高集中市场的出现,是市场绩效决定市场行为进而决定市场结构的因果关系,而不是哈佛学派SCP分析框架下的市场结构决定市场绩效。

第三,即使市场出现垄断或寡占,只要市场绩效良好,政府就没有必要进行规制。由于芝加哥学派注重效率标准,因而又被称为“效率主义者”。

芝加哥学派是彻底的经济自由主义,坚信唯有自由企业制度和自由的市场竞争秩序,才是提高产业活动的效率性、保证消费者福利最大化的基本条件。

20世纪80年代里根总统执政的8年中,美国政府基本采用了“放任自由”的芝加哥学派的主张,直接推动了反垄断政策的重大转变和规制的缓和。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iqinshuo.com/5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