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业优先发展模式是一种非均衡发展模式,其基本含义就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采取各种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措施,优先发展重工业,从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苏联从20世纪2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期,采取的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方针。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及中国在改革开放前,也都实行这种发展模式,巴西和印度等国也曾在一定时期实行过这种模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和利弊如下。
重工业优先发展模式的基本特征是:
(l)它是一种以高速度经济增长为主要目标的赶超发展模式;
(2)它以重工业部门为经济发展的中心和动力;
(3)这种发展模式的实现以高积累、高投入为保证。
(一)经济发展目标:高速经济增长
重工业优先发展模式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通过经济高速增长实现赶超发达国家的目标。为此,实行这种发展模式的国家都制订了含有较高经济增长率的经济发展计划,期望以高速增长为条件,在经济、技术水平上尽快缩小或赶上甚至超过发达国家。
(二)经济发展的途径和手段:优先发展重工业
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实行这种模式的国家都将重工业的发展作为整个经济发展的中心。优先发展重工业最早由列宁提出。他指出,生产资料生产是各部门中增长最快的,而生产资料生产的优先增长表现为重工业的优先发展。重工业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但同时认为,重工业不能脱离农业和轻工业而独立发展。
(三)高速增长的源泉:高积累
任何国家要实现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都必须积累数额巨大的资金,尤其是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更为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