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布雷思的生产者主权论

加尔布雷思从现代公司的“稳定”目标出发,提出了“生产者主权论”。生产者主权是与消费者主权相对的一个概念,它们都是表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即在商品市场中究竟谁占据主导支配的地位。在他看来,现代公司既然要以追求“稳定”为首要目标,就必须制定计划,并保证计划得以实现。为此,公司就必须使自己的产品能按照可保证一定利润的价格销售出去。简言之,生产者在商品市场中必须占据主导的支配地位,这就是生产者主权。他认为,以往的商品市场是由消费者占据主导的支配地位;随着大公司的出现,现在则由消费者主权转变为生产者主权。

加尔布雷思认为,生产者主权的产生是源于人们的基本需要。人的需要有两类:一是自然的需要,如吃、穿、住等;二是心理需要,如为了满足某种虚荣心,追求舒适感、享受感、美感等等。生产出来的商品也相应分为两类:一类商品满足自然需要。“消费者主权”基本上就是建立在满足人们自然需要的基础之上的,它适应商品供给还不丰裕、人们收入水平还比较低的阶段,这时生产者只能按照消费者的需求来生产。因此,消费者居于市场主导的支配地位。另一类商品满足心理需要。“生产者主权”基本上就是建立在满足人们心理需要的基础之上的,它适应商品供给丰裕、人们收入水平较高的阶段,这时生产者可以生产消费者并不必需的东西,但可以通过“劝说”,刺激人们心理的需要而给商品提供销路。因此,生产者便居于市场主导的支配地位了。

加尔布雷思认为,现代公司出现后,企业产品不仅能按自己的计划销售出去,而且能按照自己所控制的价格来销售。因为各大公司的掌权者都是技术结构阶层,他们都以追求“稳定”为主要目标,因而都乐于相互“谅解”保持价格稳定。这样,消费者主权为生产者主权所代替,从而市场调节就为计划机制所代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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