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学派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1)公共选择学派的研究重点是公共选择问题。公共选择是指人们通过民主政治过程决定公共物品的选择,这是把个人选择转化为集体选择的一种过程或机制,是对资源配置的非市场决策。皮科克认为,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范围包括三方面:初级政治市场、政治供给市场、政策执行市场。在初级政治市场上,政治家把政策卖给选民,选民则为政治家支付选票;在政治供给市场上,官员为实现当选政府的政策目标,将提供不同的行政手段;在政策执行市场上,政策执行将影响特定集团的利益。

(2)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具有以下特点:

①个人主义的方法论(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个人主义的方法论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他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角度来分析阐述;个人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目的性放在首位。公共选择理论把个人作为分析的基本单位,把社会存在看成个人(而不是集团或阶级)之间的相互作用,认为应当根据个人来解释社会和政治,而不是根据社会来解释个人。公共选择理论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体现在它们对社会秩序和个人行为的看法上,以及对政府和政治的见解上。

在公共选择理论家看来,个人是社会秩序的根本组成单位,政府是个人相互作用的制度复合体;个人通过制度复合体做出集体决策,去实现他们相互期望的集体目标,同时他们也通过制度复合体开展与私人活动相对立的集体活动。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个人都是最终决策者。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并未限定个人选择所追求的目标是什么,个人主义并不必然就是利己主义或者利他主义。个人选择方案与选择结果也是有区别的,个人选择不能选择总体结果。

②政治活动中的经济人范式。公共选择理论模型的基点是把经济人范式扩大到个人在面临“非商品”选择时所采取的行动和态度;个人参与政治活动的目的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也以成本—收益分析为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把政治制度看作一个市场——政治市场。在政治市场上,单个选民宁愿投票给能给他带来更大利益的政治家;政治家的基本行为动机也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如权力、地位、金钱等。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个人选择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有限制的,这个限制就是宪法规则的约束;在宪法秩序范围内,应当给个人以充分的选择自由,并捍卫这种自由。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确保个人最佳选择的前提之一就是最大化他们的选择自由。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iqinshuo.com/4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