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伊的价值与生产三要素论

萨伊将商品的价值定义为效用,并以效用论为基础提出了生产理论。他认为,人们在生产中所创造的不是物质,而是效用,因为人类不能创造物质,也不能使物质的数量有所增加或减少,只能改变原有物质的形态,使它具有新的效用,或扩大原有效用。“当人们承认某东西有价值时,所根据的总是它的有用性……物品的效用就是物品价值的基础,而物品的价值就是财富所由构成的。”  萨伊理解的效用实际上就是使用价值,他提出创造效用就是创造价值,是混淆了价值与使用价值。

萨伊认为效用即价值,而价值是在生产过程中由劳动、资本和土地三个要素共同创造的,是劳动、资本和自然力这三个方面共同作用和协力的结果。他批判斯密只看到了劳动的贡献,而忽略了其他两个要素的重要作用。

萨伊从所谓的生产的一般提出了三要素论,因为任何社会的生产都离不开劳动、资本和土地。这样,他就把一定生产关系下进行的生产,归结为一般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用一般生产来偷换资本主义生产,企图掩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

关于价值量的决定,在萨伊看来,既然效用是价值的基础,那么价值量就取决于效用的程度。而对一个物品效用程度的测定,要取决于测定者的判断力、知识、习惯和成见。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因此,效用程度无法统一。萨伊提出可以用比较的尺度来衡量价值,因为物品通常是与货币相交换的,所以该物品的价格就是测量物品价值的尺度。实际上,他所指的比较的尺度就是物品的交换价值。由于在价值本源上的错误,萨伊将交换价值与价值、价值与价格混为一谈。

接着,萨伊还解释了市场供求关系对价格的决定,他说:“在一定时间和地点,一种货物的价格,随着需求的增加与供给的减少而比例地上升;反过来也是一样。换句话说,物价的上升和需求成正比例,但和供给成反比例。”  虽然萨伊正确地归纳了市场供求关系与价格变化之间的规律,但是仍然无法说明价值本身。

为了解释供求平衡的机制,萨伊又提出了生产费用价值论。他认为,如果任何一种物品的法定价格低于它的生产费用,这种物品的生产就将停止,因为谁都不愿意亏本生产。在这里,萨伊将生产物品时的费用看作物品价值的基础,但是他对于生产费用的解释却是继承了斯密的收入价值论,认为就是工资、利息和地租的总和。

显然,在价值论的问题上,萨伊陷入了逻辑上的混乱。但是对于其后的经济学者来讲,通往效用价值论和均衡价格论的桥梁已经有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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