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在他的资本论和价值理论基础上,斯密提出了社会资本的再生产理论。他认为,个别资本家的资产分为个人消费资料和用于生产的资本两个部分,而资本又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他进一步推论,社会财产作为全体居民财产的总和也必然分为消费资料、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三个部分。消费资料需要依赖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共同作用而获得;固定资本则由流动资本转化而来,并不断地从流动资本中得到补充。例如,制造机器需要原料和工人,那就需要流动资本,流动资本又来源于原生产物,而取得原生产物还是需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样,原生产物除了补偿投入本部门的资本并支付利润之外,还要补偿社会上所有其他资本并支付利润。当然,这个过程需要货币这个大车轮来促使其相互交换而实现。举例来说,农民先用自己的土地产品换取货币,然后用货币换取工业品以补偿自己消耗的农具和生活用品。

斯密从社会总产品在实物和价值两种形态的补偿角度分析了社会资本再生产和流通的问题,这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理论部分。但是斯密将之建立在自己的收入价值论基础之上,混淆了年产品价值与年价值产品,结果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斯密提出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都可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以谷物价格为例,虽然对于个别产品价值来讲,耕畜和农具的消耗需要补充,也就是说要包括生产资料价值,但是耕畜和农具的价值本身也是由工资、利润和地租构成的,那么,从全社会所有商品的价值来看,归根结底仍只能分解为工资(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利润和地租),生产资料(不变资本部分)的价值就被丢掉了。这就是著名的“斯密教条”。

“斯密教条”给分析社会再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因为丢掉了生产资料的价值,下一年的再生产是无法继续进行的。斯密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为了解决理论上的矛盾,他提出了“总收入”和“纯收入”的概念。他说:“一个大国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含他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在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其余留给居民自由使用的便是纯收入。”  这里的总收入包含了不变资本的价值,而纯收入则只包含产品的新创造价值。斯密通过总收入的概念,又将不变资本的价值塞了回来,不仅没有解决矛盾,还引起了更多的混乱。因为斯密的总收入即国民收入,但是国民收入实际上是在年产品总价值中扣除耗费的生产资料价值后的剩余,就是产品的新创造价值,与斯密纯收入的概念是相对应的。

斯密与重农主义者一样局限于简单再生产的分析,但是他混淆了年产品价值和年价值产品,又不能区分个人消费和生产消费,造成了他在再生产理论方面的困难,“不仅没有比他的前辈特别是重农学派有所进步,甚至有决定性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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