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利润作为独立的经济范畴来研究是斯密对经济学说史的贡献之一。斯密承认利润是劳动者生产出来的价值的一部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者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有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用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第二个部分用来支付雇主的利润。斯密将利润看作劳动创造的全部价值中扣除工资后的余额,而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斯密认识到了剩余价值的真正起源。”
斯密从收入分配的角度又提出了利润的第二种解释。与传统理论中将地租看作剩余价值基本形式的观点不同,斯密认为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权产生以后,资本所有者要从劳动者生产的全部劳动产品中扣除一部分作为利润,土地所有者也要扣除一部分作为地租。可见,在这里,斯密研究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利润。他不仅继承而且发展了休谟关于利润的思想,即将工业利润看作剩余价值最初为资本占有的形式,利息和地租仅仅是工业资本家分配给其他阶级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斯密正确地指出了利润作为剩余价值的一种形式的真正本源,但是由于斯密价值论上存在的二元论,他的正确观点却在两个不同的体系中被分散开来,有时又是模糊不清的。有时他也将利润看作资本投资风险及困难的报酬,这些错误的观点完全掩盖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
在研究了利润的性质之后,斯密还考察了利润率的变动规律。他认为,利润量的变动与劳动者工资的变动,同样要取决于社会财富的增减,但变动的方向则相反,即随着资本积累的增加,工资提高,利润下降,而资本的相互竞争也会导致利润减少。总之,斯密看到了利润下降的长期趋势,但是并不能正确地解释其原因。
对于利息,斯密认为是借入资本的人从利用借入资本所获的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给予借出资本的人的报酬,因而是利润的派生收入。同休谟等人一样,斯密认识到了利息作为剩余价值的本质,但是由于斯密将利润看作剩余价值的一般形态,因而他得出结论认为利息是利润的一种派生形态,而且利息率与利润率将成正比例变化,随着利润率的下降,利息率也将有下降趋势。他认为这种趋势是自然的,对社会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