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关于生产劳动的理论

斯密以劳动的作用为标准对劳动进行了定义,生产劳动是生产资本和商品的劳动,所以凡是能增加物的价值的劳动都称为生产劳动,而非生产劳动是那些不能增加物的价值的劳动。进一步而言,能够与资本进行交换并能为资本家提供利润的劳动是生产劳动;而仅与收入相交换,却不能把工资再生产出来,也不能为资本家提供利润的劳动,便是非生产性劳动。斯密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出发定义生产劳动被马克思评价为是斯密的巨大科学功绩之一,认为他触及了问题的本质,抓住了要领。

同时,斯密又提供了一种以劳动结果是否具有物质形态为划分标准的观点,认为生产劳动是生产物质商品的劳动,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可以固定在特殊的商品上,经历一段时间,不会随生随灭;反之,家仆的劳动,随生随灭,不能固定也不能实现在一定物品上,要把它的价值保存起来,供日后使用是很困难的。他还具体列举了官吏、牧师、演员、丑角等的劳动,以说明非生产劳动的特点。  可见,斯密的第二种划分实际上将社会经济部门划分为了农业、工业以及服务业三个产业,这对于认识经济发展中的结构特征具有一定意义,但是他认为服务业不是生产劳动的观点具有鲜明的历史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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