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奈的社会阶级与农工商关系理论

基于纯产品的概念,魁奈对社会阶级进行了划分,是他的理论体系中重要的内容之一。他认为社会是由生产阶级和不生产阶级两部分构成的,生产阶级是指能够生产纯产品的、从事农业的阶级,包括租地农业资本家和农业工人,并包括地主及其从属人员,以及国王、官吏和教会在内的土地所有者阶级;不生产阶级则指那些不能生产纯产品的阶级,实际上就是工商业资本家和工人。

魁奈这样划分阶级的意义在于将资本范围限定于农业上的投资。他认为只有投在农业上的资本才是生产的资本,投在工业和商业上的资本是不生产的。这样,资本就有了两个部分:年预付和原预付。年预付是指每年农业资本家预付的资本,如种子、肥料和工人的工资等;原预付是指几年才预付一次的部分,如房屋、仓库、耕畜、农具等。可见魁奈已经合理地区分了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对于研究产品总价值的形成与构成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魁奈常用树根与枝叶的关系来比喻农业与工商业之间的关系,认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本,而工商为末叶,“我们必须培育树木的根基,不应只考虑枝叶的处理。最好使枝叶自由地繁荣发展。但不能忘记为生产和增殖供给必要的树液的土地。”  发展农业“注意的是树干”,看到的是“一个大国的经济基础的本质”,而重视工商业则“只抓住了它的桠枝”,“不能摆脱小的贸易国家工业发展的图景”,“前者引导国家走向富裕,后者会把它搞垮。”

虽然他认为只有农业才是国家收入的源泉,但魁奈也承认工商业在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认为商业越繁荣越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对农业帮助愈大,甚至有时他还将从事农产品交易的富裕商人与富裕的租地农场主相提并论,认为前者是仅次于土地所有者的最重要的市民阶级,“最诚实而最值得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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