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阿吉尔贝尔的经济学思想

布阿吉尔贝尔(Pierre de Boisguilbert,1646—1714)出生于法国诺曼底省卢昂,青年时代在巴黎研究法学,曾担任过卢昂的地方法院法官等工作。他曾走遍法国各省,了解到农民绝望的处境,并认识到农民的极端贫困也是造成工业凋敝的主要原因,因此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计划和方案。但由于他抨击时政,被政府认为是危险分子,他的书籍被查禁,本人也被流放。布阿吉尔贝尔的代表著作主要有《法国详情》(1695—1697年)、《论财富、货币和赋税的性质》(1705年)、《法国的辩护书》(1707年)等。

布阿吉尔贝尔认为法国一切的不幸归因于重商主义政策,因此,在著作中,他以顺从“自然规律”为基础,批判了重商主义的观点与政策。首先,在关于财富及其来源的问题上,他认为金银只是便利交换和流通的媒介物,并不是财富,真正的财富“包括人们全部的享受,不仅是生活必需品,也包括非必需品以及能够满足人们身体官能的快乐的一切物品”  。同时,他还提出一切财富归根结底来源于土地,“一切的财富都是来源于土地的耕种”  。从财富的概念出发,布阿吉尔贝尔将农业作为理论研究的重心,并竭力主张发展农业。

布阿吉尔贝尔指出一切财富都源于农业,农业是其他一切产业发展的基础,“全国没有一个行业不是靠土地的产品来维持生存的”  。因此,他认为法国的困难主要源于农业的凋敝。柯尔贝尔主义为保证“皇家工场”的发展而极力推行禁止谷物输出和维持谷物贱价等极端政策,破坏了农业生产力,粮食价格和农民收入的减少又传递到整个经济,导致社会陷入危机之中。针对这种情况,布阿吉尔贝尔提倡解除谷物输出的禁令,提高谷物价格,与此同时,他又强调为了经济增长,国家富裕,必须在农业与其他各个产业之间保持平衡和协调。在如何保持平衡和协调的问题上,布阿吉尔贝尔认为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客观规律,因此提倡“听从大自然的安排”,这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思想被后来的学者发展成为“自然秩序”。

针对当时混乱的市场状况,布阿吉尔贝尔对交换进行了讨论。他认为商业活动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但是商品的交换也要符合自然规律,也就是说,在交换过程中,商品必须按照“公平的价格”或者“一定比例的价格”交换。在他看来,这个公平的价格要能够偿付生产商品的费用,而进一步说就是“劳动的比例”。布阿吉尔贝尔将交换原则建立在生产的基础上,并正确地用劳动理解商品的价格,已经具有一定的科学因素。但是,他的理论还不是真正的价值论,也还不能被称为劳动价值论的发现者。

与重商主义者相对立,布阿吉尔贝尔虽然不反对商业活动,但却极力反对货币,认为货币是人民贫困和社会罪恶的原因。在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国农民极其贫困,柯尔贝尔推行的税制改革将原来的实物税改为货币税,同时又将谷物等农产品价格限制在极其低下的水平上,还严格禁止法国谷物出口,这一切手段使得农民的生产生活难以为继,而与此形成鲜明的对比,国王、贵族疯狂敛财,生活极致奢华。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布阿吉尔贝尔激烈地批判封建统治阶级的求金欲,认为“理财术”就是一个蒸馏器,它使多得惊人的货物和商品蒸发,以便获得货币这种致命的膏汁。布阿吉尔贝尔将自然和协调的思想贯彻在他的货币论之中。货币的存在仅作为流通的媒介,因此,货币的数量只需足够支付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就可以了,在这个范围之内,货币是善良的,因为这么多的货币是必需的,有益的,反之,超过了这个数量,货币就成为邪恶的金钱。

最后,布阿吉尔贝尔从整个国家的经济出发,深入而详尽地分析了税制改革对消费的破坏作用。当时的法国税收种类繁多,尤以人头税为重,但是那些贵族、牧师、公务人员可以要求豁免,甚至地主也可以利用各种途径少交,后来法国又实行了沉重的消费税。这些税收吞噬了穷人大部分的收入,使得他们根本无法消费,进而导致公共收入减少。他从宏观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出发,提出了“消费和收入只是一种同一样的事物;因此,破坏消费就是破坏收入”  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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