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世平(2016)在其所著的《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中,在对关于制度变迁的和谐学派和冲突学派进行批判与综合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关于制度变迁的社会演化理论,以回答关于制度变迁的元事实和解答关于制度变迁的基本难题。他指出,社会演化与生物进化有根本的不同,因为社会演化中有观念力量在起作用,制度变迁的社会演化理论并非生物进化在社会变迁上的机械应用。他认为,制度是社会知识的化身或者是固化的观念,由于行为体之间存在着多样化的知识,所以制度变迁的过程实质就是从不计其数的观念中择取非常有限的几种观念然后将其转化为制度,故而可以把观念视作基因而把制度安排视作表型(phenotypes),制度变迁的过程就是利用社会进化的“变异—选择—遗传”机制加以分析。遵循表型通常是选择的客体这一原则,制度变迁中选择的主要客体就是特定的制度安排,不同制度安排下的受众选择他们所认为的能够增进其福利的制度。
唐世平以“变异—选择—遗传”机制为核心阐述了制度变迁的社会演化过程。该过程包括五个不同的阶段:
①产生关于特定制度安排的观念;
②政治动员;
③争夺设计和强行规定特定制度安排(制定特定规则)的权力;
④制定规则;
⑤合法化、稳定化以及复制。合在一起,这五个阶段对应于演化中的三个阶段——变异(突变)、选择(减少变异)、遗传(稳定化)。观念的产生对应着突变,政治动员和权力斗争对应着选择,规则的制定及其合法化、稳定化和复制对应着遗传。正如生物进化中的“变异—选择—遗传”循环能够无限进行下去一样,制度变迁的“变异—选择—遗传”循环也可以无限进行下去。
有四种可能性(直接诱因)几乎可以立即重启制度变迁的整个过程:
①出现了新的观念且新的观念是针对特定制度安排的反意识形态;
②有了可以改变现行制度安排并创立或强加新的制度安排的权力;
③在整个制度体系中,某项制度安排与其他制度安排不相兼容;
④外部冲击,如资源禀赋的变化、战争和战争威胁、科技进步、自然灾难。在上述机制下,制度和制度体系会经历缓慢的或突然的变化。在多数情况下,制度变迁是缓慢的,但剧变确实存在,剧变甚至可能和平地发生,制度变迁也可能以混合形式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