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契约、新古典契约与关系性契约的区别

古典契约、新古典契约与关系性契约的区别

古典契约,是一种理想化的契约关系,也称完全契约。它意味着契约是完全的,契约条件在缔约时就得到明确和详细地界定,契约各方不关心契约关系的长期维持,交易往往是一次性的。

新古典契约是指契约在签订时留有余地,签订的契约具有灵活性,意味着当事人关心契约关系的持续,并且认识到契约的不完全和日后调整的必要。

关系性契约强调专业化合作和长期契约关系的维持。在这种安排中,过去、现在和预期未来的个人之间的关系在契约各方之间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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