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霍布斯规范定理

17世纪的哲学家霍布斯(1985)看到了尽量使不合作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的重大意义,认为即使不存在什么严重的谈判障碍,人也没有充分的理性在分享合作剩余问题上顺利达成一致协议,除非有一个强力的第三方出面强迫他们同意,否则争执不可避免。考特和尤伦(2012)根据霍布斯的见解提出“霍布斯规范定理”,即通过建立法律结构,使私人协议难以达成所造成的损失最小化。

根据霍布斯规范定理,法律制度的设计应该能阻止强制性的胁迫,并将意见不一致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产权法规的目的必须是保障合作性交易或合作性谈判顺利进行。产权规则的确立就是要减少和消除阻止合作的信息成本、监督成本、对策成本等障碍。它代表了产权安排的两大原则:一是使私人对资源配置的不一致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最小化;二是使私人在资源配置上达成合作协议的障碍降到最低。这两大原则在交易成本为正的情况下能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

人物档案

霍布斯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年),英国政治家、哲学家。主要代表作有《论公民》《论物质》《贝希莫特》《论政体》《利维坦》《论人》《论社会》《对笛卡尔形而上学的沉思的第三组诘难》等。他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系,指出宇宙是所有机械地运动着的广延物体的总和;提出“自然状态”和国家起源说,指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立宪;把罗马教皇比作魔王,僧侣比作群鬼,但主张利用“国教”来管束人民,维护“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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