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罗(1969)是第一个使用“交易成本”这一术语的学者。他指出,“最好能考虑一个更广泛的范畴——交易成本的范畴,交易成本通常妨碍——在特殊情况下则阻止——了市场的形成”。交易成本的概念最早由科斯提出并阐释,科斯所说的交易成本主要是市场交易成本。在《企业的性质》(Coase,1937)一文中,科斯提出“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包括所有发现相对价格的成本、市场上发生的每一笔交易的谈判和签约成本以及利用价格机制存在的其他方面成本;在《社会成本问题》(Coase,1960)一文中,科斯阐述道:“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去发现谁希望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这些工作通常是花费成本的。”在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演讲时,科斯总结道:“谈判要进行、契约要签订、监督要实行、解决纠纷的安排要设立等,这些成本后来被称为交易成本。”
综合来说,市场视角的交易成本是与市场交易相关的一切活动所引起的成本,其中包括:市场交易的准备活动,如搜寻价格信息、确定交易对象;市场交易过程中的活动,如讨价还价、签订契约;市场交易后的活动,如监督、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