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型产业规制的特征

所谓政府主导型产业规制,就是指在企业、市场、政府三者关系中政府既调节市场,同时也直接引导企业,并将侧重点放在后者上的一种产业规制模式。它突出强调的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协调,因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往往直接伸向企业,宏观调控的受力点侧重于企业。企业同时面对市场和政府两个调节者,企业决策受政府的直接影响。市场也在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内,但其在政府与企业两个要素之间的中介地位并不明显。

政府主导型产业规制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强调企业和政府的合作,为此建立了两者直接对话和协调的机制,企业在政府调控的直接规范下自主程度相对较低。

第二,企业决策既受市场支配,又受政府影响,具有双重决策参数,而最终决策在长时间内很难与政府意图相左。

第三,当政府宏观调控直接指向企业时,实际上开辟了资源配置的另一通道,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有所下降。

第四,宏观调控手段侧重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追求力度和时间效应。

第五,宏观调控的透明程度较低。这是由于存在政府对企业较大量随机监督与指导的缘故。

目前,采用政府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日本、韩国等国家的产业规制属于政府主导型的产业规制。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iqinshuo.com/4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