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地方论)地理论的基本观点与假设条件

中心地理论也称为中心地方论,是由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提出的。在他的重要著作《德国南部的中心地——关于具有城市职能聚落的分布与发展规律的经济地理学研究》(中译本《德国南部中心地原理》)中,系统地建立起了这一对地理学尤其是聚落地理学具有重大影响的中心地理论。

1 基本概念

中心地是指区域内向其周围地域的居民点提供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中心城市或中心居民点。由中心地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职能称为中心地职能。中心地职能主要以商业、服务业为主,同时还包括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活动,但不包括中心地制造业方面的活动。

中心性或者中心度,可理解为一个中心地对周围地区的影响程度,或者说中心地职能的空间作用的大小。

需求门槛是指某中心地能维持供应某种商品和劳务所需的最低购买力和服务水平。在实际中,需求门槛多用能维持一家商业服务业的最低收入所需的最低人口数来表示。这里的最低人口数,就称为门槛人口。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的数量,取决于他们准备为之付出的实际价格。此价格就是商品的销售价格加上为购买这种商品来往的交通费用。显然,实际价格是随消费者选择商品提供点的距离的远近而变化的。距离越短,交通花费越少,商品的实际价格越低,该商品的需求量也就越大;否则相反。由此可以得出,商品销售范围就是指消费者为获取商品和服务所希望通达的最远路程,或者是指中心地提供商品和劳务的最大销售距离和服务半径。

2. 假设条件

(1)有一个匀质平原,在平原上各个地点自然条件相同。

(2)生产发展的条件、人口分布、每人的购买力水平与消费习惯都是均匀一致的。

(3)市场是统一的,在各中心地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完全相同。

(4)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理性的经济人,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消费者要节约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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