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是指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投资价值最大增值为中心,按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进行生产经营目标层层分解与落实所作的规定和所形成的制度。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由个人岗位责任制和部门集体责任制组成,如各岗位的责任制、班组责任制、车间责任制、职能科室责任制。它反映的是企业内各岗位之间、岗位与相应部门集体之间、部门集体之间、部门集体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包括了包、保、核三项内容。所谓包,是指将企业对投资者、对国家应负的经济责任以及企业的发展要求以目标的形式确定下来,按照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在规律要求把它分解为各项具体的任务指标(或称任务目标),进行具体岗位、部门的落实,使各岗位、各部门明确自己的责、权、利以及相互之间的经济联系。这是开展和实现有效管理的前提。所谓保,是指各岗位、各部门和各层次之间发挥自身的能量和主动性,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本职工作,履行本职责任,使之建立起一个纵横交织的互保体系,互相提供服务条件,在实现各自的具体任务目标的同时,保证企业总目标的实现。所谓核,是指对各岗位、各部门和各层次的具体任务目标的实现结果进行严格的考核,依此进行相应的奖惩,同时也检查目标分解的科学合理程度,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
在包、保、核中,有两个关键的方面:一是目标分解的科学合理性的把握;二是考核标准的确定。前者以企业总体任务的性质及其内在的规律体现为基础;后者则要以责、权、利统一为前提,责任、权力、利益对等地确定每项具体指标的考核量化基本分值以及各具体指标任务完成不同情况的加减分值和比例,确保奖惩的科学、合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