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一)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1)经营者作为意定代理人,其权力受到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包括法定限制和意定限制。
(2)公司对经营人员是一种有偿委任的雇佣。经营人员有义务和责任依法经营好公司事务,董事会有权对经营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据此对经营人员做出(或约定)奖励或激励的决定,并可以予以解聘。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人员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
(1)股东作为公司所有者掌握着最终的控制权,他们可以决定董事会的人选。然而,一旦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后,股东就不能随意干预董事会的决策了。
(2)董事会作为公司最主要的代表人全权负责公司经营,拥有支配法人财产的权力和任命、指挥经营人员的全权。
(3)经营人员受聘于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意定代表人统管企业日常经营事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经营人员有权决策,他人不能随意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