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协作系统学派的主要思想与代表人物

作为一个管理学派,社会协作系统理论是以正式组织为研究对象的,但并不忽视非正式组织。它也不像古典组织理论那样,偏重形式化的原理、原则的分析和研究,而是将人际关系学派中的非正式组织理论与古典组织理论结合起来。该学派的理论对后来管理学上出现的决策理论学派和系统管理学派,以及社会学上的组织社会学等都有很大影响。

社会协作系统学派是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一个管理学学派。它的创始人是美国高级经理、管理学家切斯特·巴纳德(Chester I Barnard,1886~1961年)。他于1938年出版了其代表作《经理的职能》一书。该书被后人推崇为社会学、管理学的经典著作之一。

巴纳德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的知识和方法,在研究正式组织、经理职能、以及尊重职工个人人格等方面创立了对后世有较大影响的管理理论。巴纳德深受德国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和意大利社会学、经济学家帕累托的影响,首次将组织看作是一个相互协作的、开放式的社会系统。他把组织这一概念解释为:组织是由人的行为构成的系统,且组织成员之间是彼此有关、相互协作的;组织是动态的和发展的,即当系统中的某一部分发生变化时,自然影响与其他部分的相互关系,作为整体的系统也就要发生变化;在变动的环境中,组织内部的各种物质的、生物的、社会的复杂因素必须保持平衡,以维持生存。巴纳德的内部平衡与外部适应的思想具有独创性。巴纳德认为,正式组织是由3个要素构成的:协作的愿望、共同的目标和信息沟通。显然,组织要生存下去,其成员就必须要有为了达到组织目标而进行协作和沟通的愿望,而组织的共同目标是成员协作愿望的指向。这里,组织成员具有组织人格和个人人格的双重人格,组织人格要求成员为共同目标作出贡献,而个人人格则要求维护个人利益(包含精神需要),两者具有潜在冲突性。一个组织有效率地运转,就必须要求两者之间有最低限度的一致。巴纳德认为,关键是管理当局要承认和尊重职工的个人人格。信息沟通是指前两个要素经过信息交换,组织才能动态运转。沟通使成员了解目标及其意义,促使成员产生协作愿望和合理行动。在经理人员的工作职能方面,巴纳德提出3项职能:从组织成员那里获得必要的贡献;确定组织的共同目标;建立和维持一个信息沟通的系统。与组织三要素相互对应,经理的三项职能相互依存,共同维持着组织的生存。

社会协作系统学派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各类组织的。它的特点是将组织看作是一种社会系统,是一种人的相互关系的协作体系,它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部分,受到社会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总的来说,该学派的理论有以下一些要点:

(1)组织是一个社会协作系统。这个系统能否继续生存,取决于:①协作的效果,即能否顺利完成协作目标;②协作的效率,即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是否使协作的成员损失最小而心理满足较高;③协作目标能否适应协作环境。

(2)指出正式组织存在的3个条件:①有一个统一的共同目标;②其中每一成员都能够自觉自愿地为组织目的实现作出贡献;③组织内部有一个能够彼此沟通的信息联系系统。此外,还指出,在正式组织内部还存在着非正式组织。

(3)对经理人员的职能提出3点要求:①建立和维持一个信息联系的系统;②善于使组织成员能够提供为实现组织目标所不可少的贡献;③规定组织目标。

社会协作系统理论与人际关系理论对组织研究的侧重点是不同的。人际关系理论主要是以组织内部的非正式组织作为研究对象,社会系统理论则是以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正式组织作为研究对象的。在巴纳德看来,一个组织要有效力,一定要有效率,即正式组织目标同组织成员个人的需要要协调统一,二者不可偏废。社会协作系统学派认为,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就是一个社会系统,它是人们在意见、力量、愿望以及思想等方面的一种合作关系。管理人员的作用就是要围绕着物质的(材料与机器)、生物的(作为一个呼吸空气和需要空间的抽象存在的人)和社会的(群体的相互作用、态度和信息)因素去适应总的协作系统。

社会协作系统学派对管理学作出过许多值得注意的贡献,如:把有组织的企业看成是一个受文化环境的压力和冲突支配的社会有机体,这对管理的理论和实际工作人员都是有帮助的;此外,对组织职权的制度基础的认识,对非正式组织的影响的认识,以及对怀特·巴基称之为“组织黏合剂”的一些社会因素的认识等,都极大地丰富了管理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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