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法约尔14项管理原则的主要内容

法约尔提出14项管理原则源于他使用最频繁的那些经验。它们源自实践,但是作为“灯塔”,照亮了通向理论的道路。

(1)劳动分工。法约尔认为,劳动专业化分工是各个机构和组织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手段,其优点在于减少浪费,增加产出,便于进行工作培训。法约尔认为,劳动分工并不仅限于技术工作,还适用于管理工作。法约尔还认识到,通过劳动分工,某些任务能够得到扩展,从而成为对员工努力的一种刺激。

(2)权力与责任。权力被定义为“下达命令的权力和要求服从的力量”。法约尔对正式权力和个人权力进行了区分:前者是管理者依靠职务或级别而拥有的,后者则是由“智慧、经验、精神价值、领导能力、以往的服务等因素综合形成的”。优秀的管理者应该通过自己的个人权力来补充正式权力。在法约尔看来,权力和责任之间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就是说,责任是权力的当然结果和必要补充。凡是在权力行使的地方就必然存在责任,为了保证权力的正确使用,必须规定责任的范围,制定奖惩的标准。

(3)纪律。纪律实际上是遵守公司各方达成的协议,它以公司及其雇员之间的服从和尊重为基础。纪律对于获得成功至关重要,没有纪律任何组织都不能兴旺发达。糟糕的纪律必然是领导不力的结果,而良好的纪律来自优秀的领导、劳资双方就规章制度达成的明确一致的协议,以及制裁措施(处罚)的正确使用。为保证大家都遵守纪律,就必须要求纪律严明,而且高层领导和下级人员都必须接受纪律约束。

(4)统一指挥。法约尔的统一指挥原则与泰勒的职能工长相对立。这项原则阐述的是“任何行动,一名员工应该只接受一位上司的命令”。这是法约尔的组织概念的基本原则。如同不能一仆二主一样,双重指挥对权力、纪律和稳定都是一种威胁。

(5)统一领导。健全的组织应该实行统一思想领导,即对于同一目的的全部活动,只有一个领导人和一项计划。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责任明确、计划清晰,从而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统一领导是统一行动、协调力量和一致努力的必要条件。法约尔指出,统一领导与统一指挥的主要区别在于:人们通过统一领导来完善组织,通过统一指挥来发挥人员的作用。统一指挥不能没有统一领导而单独存在,但不来源于它。

(6)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利益原则是人类社会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原则。在一个企业中,个人或一些人的利益不能置于企业利益之上,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体利益。然而,无知、贪婪、自私、懒惰、懦弱以及人类的一切冲动总是使人为了个人利益而忘掉集体利益。因此,身为领导,必须要经常监督、以身作则,并尽可能签订公平的协定,以协调好两个方面的利益。

(7)人员的报酬。法约尔是从“经济人”假设出发表达这个原则的。人员的报酬是其服务的价格,应该合理,并尽量使企业和所属人员都满意。报酬指的是日工资、计件工资、奖金以及利润分享。报酬率应该首先取决于生活费用的高低、可雇人员的情况、业务的一般状况、企业的经济地位等,然后看员工的才能,最后看采用报酬的方式。报酬方式应该能保证报酬公平,能激励有益的努力和激发热情,但也要限制过多的报酬。

(8)集权。这条原则主要讨论了集权和分权的问题。分权是提高下属重要性的做法,而集权则是降低这种重要性的做法。法约尔认为,作为管理的两种制度,集权与分权本身无所谓好坏,它们只是一个简单的平衡问题,管理者可以根据主观意愿和客观情况自己决定。

(9)等级制度。等级制度是法约尔理论的核心,又称“跳板原则”。等级是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直到最低层管理人员的领导者系列,它表明了权力线条的路径以及信息传递的途径。为了解决统一指挥原则可能带来的信息延误,法约尔提出了自己的“跳板”观点。法约尔的“跳板”理论旨在保持命令统一的情况下,迅速而及时地解决一般事务,便于同级之间的横向沟通,但在横向沟通前要征求各自上级的意见,并且事后要立即向各自的上级汇报,从而使组织最上层得以从繁杂的事务中摆脱出来,专注于一些重大问题,维护了统一指挥的原则。这与泰勒的例外原则异曲同工。

(10)秩序。组织的秩序意味着在组织中的每一个人和每一种物都有一个位置,而且都处于合适的位置,包括物的秩序和人的秩序。物的秩序不仅要求物归其位,而且要求正确设计,选择确定的位置以方便所有的工作程序。人的秩序即社会秩序,它要求让适当的人从事适当的工作,因此,要根据工作的要求和人的特点来分配工作。

(11)公平。公平,即以亲切、友好、公正的态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为了鼓励员工能够全心全意和无限忠诚地执行他的职责,就应该善意地对待他。在对待下属人员时,应该特别注意他们期望公平、平等的愿望。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这些愿望,同时又不违背任何原则和损害整体利益,企业领导应发挥自己最大的能力来使公平感深入各级人员。

(12)人员的稳定。一个人适应新的职位要有一个过程,因此,法约尔要求人员稳定,尤其是管理人员的稳定,因为人员的稳定对于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活动效率的提高是非常重要的。不稳定往往是企业不景气的原因与结果,所以,要努力保持企业领导人和其他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合理补充人力资源,掌握好人员稳定的尺度。

(13)首创精神。首创精神是指人们在工作中的主动性。组织成员的首创精神是组织力量的源泉,尤其是在组织困难的时候。因此,领导者要在不违背职权和纪律的情况下,鼓励全体人员发挥其首创精神,培养成员的敏感性和能力,推动组织的发展。

(14)人员的团结。全体人员的团结是企业的巨大力量。为了实现团结,管理人员应避免使用可能导致分裂的分而治之的方法。在建设团结精神方面,法约尔认为,管理者们过度滥用了书面交流和沟通,而应该尽可能使用口头交流,以提高速度和增加透明度。正式的书面沟通增加了工作以及对公司有害的复杂和延迟,因而应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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