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问题是埃默森一生中最有成效的研究,他因此被称为“效率的传教士”。他是极少数能以“效率工程师”为职业的人之一。他的《12个效率原则》一书成为管理思想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这些原则的具体内容是:
(1)要有明确的“理想”,即要有十分明确的目标。这项原则明确表示理想的确立需要经过组织参与者的一致同意,并把它放入一条“直线”中。他认为,使组成成员理解和承担共同的目标,可以减少组织内部的冲突、模糊不清、变化无常和失去目的等问题。
(2)要掌握“常识”,即经常要求管理人员考察各种问题和它们相互间的关系,丰富专门知识,主动征求各种建议。例如,任何一名员工只要他的意见有价值,都可以参与决策。
(3)选择“有能力的顾问”,建立一支有能力胜任工作并高度专业化的参谋咨询队伍,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以便进行充分的协商和产生有效的影响。
(4)要有“纪律”。这是达到其他11个原则的基础,为服从和遵守组织规章提供了依据,使组织成为一个系统而根除无政府状态。
(5)“待人公平”,要公正处理各项事务。要做到这一点,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同情心、思考能力和公正廉明的精神,即取决于管理人员在对待工人的所有活动中建立公平和平等的制度的能力。这不是一种恩赐或利他主义的关系,而是一种互利的关系。认识到这一点,制度就不会偏向于利己或利他从而达到真正的平衡。
(6)可靠的“记录”,即对各项工作要有可靠的、及时的、准确的和持久的原始记录。尽可能利用文件和档案,作为管理和决策的依据。
(7)实行“有效调度”,即对生产进行统一安排和控制,使部门的工作服从整体的要求,以求圆满、迅速地完成任务。这就要求各项工作都有恰当的程序和合理的派遣。
(8)制定“标准和进度表”,以确定标准的工作时间、工作方法和工作秩序。
(9)创造“标准化的条件”,即使工作环境标准化,以减少人力与金钱的浪费。
(10)确定“标准化的操作方法”,以提高工作效率。
(11)制定标准做法的“书面说明书”,对操作动作用书面形式进行正确的指导。
(12)对高效率生产的工作实行“效率报酬”(激励计划),即对所有降低成本、改进质量、增加产量、节约时间的工作,均给以适当的报酬。
这12个原则都是埃默森根据他当顾问时的经验来充分加以说明的,是对他的制度所作的详尽的说明。这12个原则涉及广泛,前5项处理的是人的关系,其余的是有关方法、制度和系统的。这些原则并不是彼此独立的,而是相辅相成地组成了一个结构整体,在此结构上可以建立起一套管理体系。在该书前言中,埃默森声明了他的基本前提:“创造现代的财富和现在正在创造财富的不是劳动力、资本或者土地,而是思想,这就是需要新思想的原因——人的天然思想库开发得越完全,单位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资本和土地就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