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斯图亚特对管理学的主要贡献
斯图亚特的管理学主要贡献是他的“赋税思想”。
作为管理思想家,斯图亚特在他1767年所著《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一书中阐述了他的税收思想。斯图亚特财政论首先提出公债论,其次研究赋税论。他认为,历史地看,赋税是充当君主借款的一种担保而产生的。他首先分析了税收的起源和依据。他认为,“赋税产生的根源是在古代社会富人的生活靠隶属的劳动与徭役维持,经济社会是封闭的。以后自由思想解放了隶属的关系,过去,奴隶主不向奴隶与农奴支付劳动的报酬,现在需要支付了。这样导致了工商业新秩序的形成,并进而促成社会经济的繁荣。
换言之,没有法律和纪律就不会有工商业的繁荣。因此,为了维持持久的法律与纪律,保障国家权力、安全和独立,势必需要充分的赋税与军备”。他认为,赋税是“用作政府经费支出的,通过立法机关法律程序或同意,对单位与个人征收的以果实、劳动或货币为表现形式的一定的贡献”。他从重商主义出发,认为税收作用,是以国家资金的形式,既为对国家有贡献的人,也为穷人增加公共福利,为此要向富人征税,以充当国家资金和对外贸易的补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