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渠道的四个特点

分销渠道的特点

1.分销渠道能为公司带来更持久的优势

作为营销组合中的一个,分销渠道越来越显示出比其他三个要素(产品、价格、促销)更能为公司带来持久的竞争优势。

技术越来越成熟,而且全球竞争也使得技术转移和共享更具有可能性,因此任何依赖于产品的差异化而获取的优势已经变得极其难以维持了。全球经济中通过价格战略维持竞争优势甚至比通过产品战略获取的灵活性更少。越来越多的企业有能力运营全世界的生产设施,在不同的产品领域参与残酷的价格竞争,结果是一个公司侧重于比竞争对手更低的成本战略是不可能持久的。想通过促销获取持久竞争优势也是不可靠的。广告和其他每日向消费者传达的促销信息数以亿计,严重地削弱了促销信息到达和影响消费者的能力。所以,面对密集的促销信息,通过促销维持持久的竞争优势已经变得不可靠。

分销渠道能形成竞争对手难以在短时间内模仿的竞争优势。首先,渠道的构建是长期的系统工程;其次,分销渠道通常要求有一个包括组织和人员的实施机构,这些都是短时间内很难获得的;最后,分销渠道是一群在不同组织中共同发挥作用的人来具体执行的,因此渠道关系是不容易树立和维持的。以上特征决定了渠道能够为公司带来持久的竞争优势,也是越来越多的公司越来越重视分销渠道的原因所在。

2.分销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消费者

分销渠道的这一特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实际上指出了谁是渠道运作的发力者与受力者,即厂家和消费者是分销渠道的基本服务对象。很明显,分销渠道的基本功能是帮助生产者把产品卖出去,让消费者想买就买得到。若将渠道理解为仅仅是中间商活动的舞台,那就本末倒置了。

3.分销渠道引发转移商品所有权的行为

伴随着商品实体从生产者手中转移至消费者手中,商品所有权也从生产者手中转移至消费者手中,尽管在转移过程中,实体与所有权可能发生分离,但方向与终点是一致的。

在直接销售渠道,即零层分销渠道的情况下,商品从生产者手中直达消费者手中,仅转移一次所有权。在非直接销售渠道,即一层或多层分销渠道的情况下,商品从生产者手中,经过中间商,再到达消费者手中,需多次转移商品所有权。

当然,生产者通过代理商销售商品,与代理商之间、代理商与消费者之间不发生所有权转移,因为代理商对商品没有所有权,只是代买代卖,帮助生产者转移商品所有权。

4.中间商的介入往往是必不可少的

尽管生产者可以直接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实现零渠道运作,但对于绝大多数生产者来讲,中间环节的介入是产品分销成功所不可缺少的。这些中间环节主要包括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和中介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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