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商务谈判的性质,可分为正式谈判和非正式谈判两种
(1)正式谈判
正式谈判是指在比较严肃的气氛下,双方就贸易、资本、技术等商务活动相关问题进行实质性的磋商洽谈,而且,双方经磋商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协议受法律约束。
(2)非正式谈判
非正式谈判是指在不确定的条件下,双方就贸易、相关意向进行广泛的讨论、交换意见。在非正式谈判中,彼此可以无拘无束地谈话,可以谈各自企业内部里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也可谈孩子、某场演唱会或足球比赛等。这些谈话就像润滑剂一样,有利于增进情感,可使问题得以顺利解决,同时还能在非正式的情况下,评估对方的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