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换汇成本是指某商品出口净收入一个单位的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出口总成本是指到商品出口为止围绕商品的生产、流通和转移所产生的国内总成本。商品的出口总成本所涉及的费用较多,主要包括商品的生产及经营成本(收购出口行为中则属于进货成本)和各种国内费用,如加工整理费用、包装费用、保管费用、国内运输费用、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相关杂费等)、装船费用、银行费用、预计损耗、邮电费用等。出口外汇净收入是指出口外汇总收入扣除劳务、服务费用等非贸易外汇后的外汇收入。
出口换汇成本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从上式可以看出,出口换汇成本与出口总成本成正比,与出口外汇净收入成反比。出口换汇成本是衡量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它与外汇牌价进行比较能直接反映出商品出口的盈亏状况。例如,在一笔出口交易中,计算出的出口换汇成本为7.3人民币/美元,收汇时的外汇牌价为1美元折合8.3元人民币(买入价),则出口1美元的该商品取得1元人民币的盈利;如果计算出的出口换汇成本为9.3人民币/美元,则出口1美元的商品,就会出现1元人民币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