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循环是指生产或消费产生的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循环利用和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无用的垃圾。一类是农畜产品在储存或运输过程中质量发生变化,不能按原有用途消费,可经过分类处理改变用途,既减少农牧业通过最终产品向系统外输出污染物,又增加可利用的物质与能源来源,如变质水果和蔬菜类可转化成肥料、次等粮食可加工成酒精。另一类是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将农畜产品加工成环保农牧业生产资料,如可降解地膜、营养钵、生物柴油等生物产品。近期,我国正在推进多种模式的再循环链接形式。
(1)循环农业园区发展模式
农业园区是近两年才兴起的,为实现企业集群效应,把各类相关企业聚集到园区内。农业园区的建设,一方面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将产生更多的垃圾,形成更大的污染源。如何实现园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效控制园区污染,是今后一段时间园区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园区建设也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要围绕农业循环型园区建设,大力推动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农业园区循环经济模式是以园区作为一个系统,在园区建设初期,综合规划园区内热电能源的梯级利用系统,通过严格筛选进园项目,把各类农业生产及加工企业聚集到园区。同时聚集上下游企业实现生产企业梯级链接,在纵向拉长产业链的同时横向耦合相关产业,使企业之间产品能配套、废物能循环,形成企业间共生发展模式。
借鉴北美发展生态工业园区的成功经验,以及国内雁门关生态畜牧区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上海市崇明县前卫村多功能联动的农业园区模式等典型代表,考虑到循环农业产业链延伸的特点。根据我国各地农业循环经济园区规划设计的思路和实践经验,系统归纳每个典型模式的特点和取得的成效,以循环农业园区为方向的整体农业循环模式包括以下4种类型:粮食主产区:生态种养区+生态工业区+生态居住区;特色产业基地:生态种养区+生态工业区+生态旅游区;农牧交错区:生态种养区+生态工业区+生态保护区;经济发达地区:生态种养区+生态工业区+生态居住区+生态旅游区。
(2)特色牲畜养殖集中区模式
在广大的东北、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平原,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牲畜养殖集中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生产要素为基本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业种养殖和加工企业集中在一定区域内,实现产品和有害污染物在园区的闭路循环。围绕秸秆资源大力发展牲畜养殖,围绕牲畜粪便大力推进沼气建设,围绕种养殖业废弃物开展食用菌栽培,围绕牲畜养殖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围绕养殖业需求大力发展生态牧草种植,在养殖集中区域内构建“秸秆—养殖—粪便—沼气—种植(牧草)—养殖”“秸秆—养殖—粪便—食用菌—种植—养殖”“养殖—加工—废弃物资源化”等循环经济链条。
通过推广特色牲畜养殖集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基本实现以经济效益突出、资源生产率高、废弃物资源化率高、“三废”趋向零排放为特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产品代谢链和废物代谢链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成现代、安全、绿色的畜牧产业,形成“一园多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框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养殖区(基地)、加工区、废物处理区、牧草种植区。
(3)农业龙头企业循环经济模式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近几年,农业龙头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同时也给环境造成了巨大污染。据统计,我国仅猪、牛、鸡三大类畜禽粪便年排放化学需氧量(COD)就高达6900多万吨,是全国工业和生活污水COD排放量的5倍以上,成为首要污染源。
农业龙头企业循环经济模式是把企业作为一个循环系统,在企业内实现生态循环。龙头企业的资源包括水、电、暖、生产用原材料等,中间产品为农产品加工产品,废弃物包括工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液、气等废弃物。以畜禽养殖龙头企业为典型进行循环经济模式设计,其设计思路是:以沼气池为核心,规模畜禽养殖产生大量畜禽粪便,通过沼气池对畜禽粪便进行处理,产生沼气用于发电,部分电供企业内使用,部分电可以向周围住户及企业销售。沼气也可以罐装储存,向居民销售液化气用于炊事。另外,沼气池发酵产生的CO 2 、CH 4 通过申请CDM项目可以向发达国家销售减排指标。沼气池产生的沼渣、沼液通过技术处理,生成绿色肥料,部分用于企业承包的农田,生产畜禽所需饲料,部分向其他企业或农户销售。
(4)生态观光型农业园区模式
在城市近郊区,发展具有生态农业特色和农业观光功能的生态观光型农业园区。实行农牧结合,充分利用园地(农业园区、林地、果园、茶园、桑园)等;以园区为单位,把种植、养殖、渔业、沼气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典型的“粪—沼(菌)—粮、果、菜”“粪、秸秆—双孢菇—有机肥”“粪—沼(菌)—鱼”“草—鹅—肥料—果、菜”“粪—沼(菌)—精品花卉”等生态农业模式,发展城市休闲和观光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