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能力,又称核心专长,或核心竞争力。根据普拉哈德和哈默尔的定义,核心能力是“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派的学识”。
其要点是:
①核心能力的载体是企业整体,而不是企业的某个业务部门、某个行业领域;
②核心能力是企业在过去成长过程中积累形成的,而不是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的;
③核心能力不是某种可分散的技术和技能,而是企业各种技术、技能的“协调”和“有机结合”;
④核心能力存在形态基本上是结构性的、隐性的,而非要素性的、显性的。
综合地说,核心能力是指企业依据自己独特的资源(资本资源、技术资源或其他方面的资源以及各种资源的综合),培育创造本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最关键的竞争能力与优势。这种竞争能力与优势是本企业独创的,也是企业最根本、最关键的经营能力。换言之,也只有在本企业中,这种竞争能力与优势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凭借这种最根本、最关键的经营能力,企业才拥有自己的市场和效益。
核心能力是以知识、技术为基础的综合能力,是支持企业赖以生存和稳定发展的根基。如果说企业是一棵树,那么核心能力应该是树根,核心产品是树干,而最终产品是树叶和花,这时即使来一场狂风暴雨般的经济危机将树叶和花打落了,但是有树根在地底下,企业还会慢慢地再发展起来。因此,企业在某一产品或某一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并不代表企业就具有较强的核心能力,只有这种产品和技术使竞争对手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难以超越而得以保持时,才是企业真正的核心能力的体现。可以说,企业的实力或竞争优势并不在于产品,而在于支撑其产品的核心能力。企业只有系统地确认、培育和扩展其核心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