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跨国公司国际营销产品定价的因素有哪些?

1.市场定价目标

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不同,对东道国市场的需求不同,定价目标也不同。如果跨国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期望企业在较长的时间内谋求整体利润最大化,而不是公司短期内在某个产品上可能获得最大利润,则跨国公司需要全球统筹安排,考察不同国家、不同市场的需求强度和税收政策等情况,采取划拨价格、交叉补贴等手段。如果跨国公司要实现预定的投资利润率目标,跨国公司应根据自己的发展目标制定利润与投资总额的比率,按计划收回投资成本,因此要进行准确的成本与收益核算,提高投资效率,加强运营管理,降低投入成本,一般采用撇脂定价法。跨国公司若希望扩大市场占有率,就要建立公司的产品信誉,促进适销产品的销售,从而稳定和扩大市场份额,应综合考虑公司与竞争者的实力来确定市场定价。如果跨国公司的生产能力过剩,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将国际市场作为消化库存的主要手段,则可以采取低价策略。

2.成本因素

价格不仅是营销组合中的要素之一,也是影响跨国公司成本与利润核算的关键变量,特别是对产品价格的形成起决定性作用。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生产、销售产品,其国家或地域不同,成本构成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首先,在产品市场环节,不同市场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就不同,劳动力工资水平差别更大,不同国家的税收水平、贷款利率也不一样;其次,在流通环节会发生大量的流通费用,即产品进入国际市场过程中,产品的运输费用、包装整理费用、保险费用、交易费用、代理商佣金、国际广告费用等都会发生相应变化。因此,跨国公司在制定价格时,必须充分考虑不同市场在成本方面的差异。

3.市场因素

价格是市场机制作用的产物。市场供求关系、市场竞争程度、国际市场环境和市场结构是市场机制不可或缺的四个因素。

(1)市场供求关系。市场供求关系包括市场需求状况和市场供给状况两个方面,市场价格就是市场供求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国际市场上的需求一般是指国际上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总和,取决于世界各国的生产采购和个人消费需求;国际市场上的供给是指国际市场所提供的商品和劳务总量。国际市场价格就是供求活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矛盾运动,如果供给小于需求,则价格上涨;反之,则价格下跌;供求相等,则价格平衡,市场相对稳定。国际市场上的价格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和调整。

(2)市场竞争程度。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国经济连成一体,也使国际市场竞争变得更加广泛、复杂和激烈。在生产领域方面,由于新技术革命成果的应用,产业结构大规模开始调整,对商品的需求向多层次化发展。一方面是传统产业利用新技术进行改造,另一方面是新兴产业,尤其是高技术产业的产生与发展促进国际范围内的产业结构升级。在销售领域方面,由于各国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高科技的运用,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国内市场饱和,竞争激烈,企业必须拓展国际市场。国内市场这些竞争特点延伸到国际市场的竞争。

(3)国际市场环境。当今世界,市场竞争不仅仅表现在经济领域,还延伸至国际关系、地缘政治、宗教文化、法律制度等多个层面。市场竞争主体多元化,国际生产力水平提高,促使国际买方市场的形成,同一产品的供应商遍布世界各地,大多数产品的市场集中度显著下降,行业内部的竞争愈加激烈。单一的价格竞争优势逐渐消失,各跨国企业综合利用国际广告、品牌推广、网络营销、绿色营销、信用消费等竞争手段。各国政府利用公共资源,为本国企业及产品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优势提供便利,包括出口产品补贴、外汇倾销、商品倾销、歧视性政府采购等,各国政府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增强。

(4)市场结构因素。市场结构一般包括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四种类型,不同的市场结构在企业数量、经济规模、定价方式等方面各不相同。

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产品的市场价格是由整个行业的供求关系自发决定的,单个厂商只是价格的接受者(Pricetakers),而不是价格的决定者(Pricemakers)。因此,国际经营企业如果随意抬高产品价格,必然导致国际市场上自身产品需求的减少;国际经营企业如果随意降低产品价格,则意味着国际市场利润不必要地流失。一般来说,这种完全竞争市场格局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国际农产品市场、轻纺产品市场等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这些企业之间又存在竞争。它们的产品相互替代的程度越高,竞争程度越高。

在垄断竞争市场条件下,厂商通过改进产品品质、精心设计商标和包装、改善售后服务及广告宣传等手段,来区别本企业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因此,本企业对产品价格有一定的自由定价空间,但受竞争对手产品价格的影响。在寡头竞争市场条件下,寡头的定价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如果寡头相互勾结,则市场价格可能被寡头组织完全操纵。完全垄断市场是指整个行业的市场完全处于一家厂商所控制的状态,也就是一家厂商控制某种产品的市场。在完全垄断的条件下,某些国际产品完全被一个企业所垄断,这个跨国公司在这些国际产品的定价上享有较大的自由度,可以定出较高的价格,但这种高价也必须以东道国消费者可以接受的程度和各国政府允许的范畴为限,否则跨国企业可能会受到制裁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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