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克斯的福利经济学理论

(一)卡尔多—希克斯补偿原则

福利经济学分为新旧两派,旧福利经济学以庇古为代表,新福利经济学以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为代表。希克斯对新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做了重要发展,特别是卡尔多和希克斯提出的补偿原则。

首次提到补偿原则的是美国经济学家霍特林。英国经济学家哈罗德用19世纪上半期废除谷物条例的事实,解释了个人间效用的比较和福利标准的检验问题。卡尔多认为该问题与福利经济学密切有关,他否认个人间效用比较的可能性,提出了社会福利增加的“客观检验方法”,即假想的补偿原则。他认为,经济政策的改变意味价格的改变,必然造成利益格局调整。如果能够使得利者补偿受损者而有余,那就意味着增加了社会福利。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实际补偿由受益者决定。

希克斯支持卡尔多的观点,他用无差异曲线来叙述补偿原则。首先将社会成员划分为向更高的无差异曲线上移动的人们、向更低的无差异曲线移动的人们、停留在原来所处的无差异曲线上的人们。只要得益者能够使受损者回到原来所处的无差异曲线,而得益者本身可以移动到更高的无差异曲线,那么整个社会福利就增加。

(二)希克斯式的消费者剩余

所谓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愿意为商品付出的价格与实际付出的价格之间的差额。这一概念的理论前提是效用递减规律和市场价格由边际效用决定。它由马歇尔在价格理论中首先使用,希克斯运用无差异分析重新解释了消费者剩余的产生。

在希克斯设计的图示中,纵轴表示消费者的货币拥有量,横轴表示放弃所有货币而能拥有的商品 的数量。消费者的预算线反映他的购买力,无差异曲线反映消费欲望,预算线与无差异曲线的切点是消费者均衡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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