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进政治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区别

激进政治经济学虽然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这些学者们或多或少受到了西方经济学流派的影响。在谢尔曼《激进政治经济学基础》中,谢尔曼总结了激进政治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十点分歧:

(1)对于官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辩证法是运动的一套通行法则,它们表明每一件事是怎样发生变化、相互作用和发展的。对于激进主义者来说,辩证的方法仅仅是人们就社会变化和社会冲突提出的一种分析方法,他们把社会看作一个整体。

(2)在官方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历史唯物主义意味着经济决定社会的其他方面,思想仅仅是经济的反映。激进主义者认为思想与经济之间存在着永无休止的相互作用。经济本身被看作人的关系和冲突的场所,而不仅仅是技术的力量。

(3)原教旨马克思主义者把劳动价值论看作商品交换(包括劳动力的交换)的一套法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只能加以接受,而不能进一步探讨。激进主义者认为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陈述是可以改进的,他们认为该理论主要是提出了一套人的关系,而不是商品间的技术经济关系。

(4)官方马克思主义者把种族和性别问题归属于基本阶级理论。激进主义者认为,种族、性别问题与阶级问题同等重要,在某些情况下要比阶级问题更重要。官方马克思主义理论断言,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在社会主义会自动消失;而激进经济学则认为,社会主义为反对那些邪恶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基础,但必须进行持续的斗争。

(5)官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认为,政府仅仅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政府在美国代表资本家,在苏联则代表工人。鉴于苏联的工人支配他们的政府,那么这就是最高形式的民主。激进主义者则认为,在美国的政府里充满着阶级斗争因素,通常是资本家阶级占统治地位(但常常分为许多敌对的派别)。重要的不仅是阶级结构,还有民主的政治机制;如果缺少民主的政治机制,那么苏联就只能是对人民的专政,或者对劳动者阶级的专政。

(6)官方马克思主义把现行的所有主要社会归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类。激进主义者发现,苏联类型的社会是属于另一类,谢尔曼称之为中央集权主义。

(7)原教旨马克思主义者相信劳动价值论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他们不愿意把其社会理论与世界的其他实际问题放在一起,因而否认垄断的存在;他们像新古典主义者那样,认为现实社会充满竞争因素。大多数激进主义者则认为,美国经济中充满着垄断。

(8)原教旨马克思主义者承认“萨伊定律”,认为不存在总需求不足问题,因而也就不会导致周期性失业;他们固守关于利润率持续下降的绝对规律,用它来解释所有的宏观经济问题。激进主义者则承认生产利润方面的问题,也承认因需求不足而导致的利润损失问题。

(9)官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社会主义意味着中央计划。激进主义者则相信,中央计划必须与市场机制一起实行,同时由工人来控制企业。

(10)原教旨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所说的每一件事从来都是正确的,因此他们引用马克思的话来解决争论。激进主义者反对推崇权威,总是依据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对每一个问题进行重新认识。

激进政治经济学派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再思考,以及对所谓“官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批判,其中含有某些有价值的思想材料(诸如重视市场作用),但是在许多方面(诸如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和唯物史观)背离或曲解了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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