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假定和理念
诺斯(1994)的制度变迁理论的基本假定与理念包括以下几点。
1.制度选择的主体是“经济人”。收益和成本的状况引导“经济人”的行为方向、行动规模及时间选择,这种行为引导存在于个人、团体和政府等经济主体对制度的选择中。
2.追求“潜在利润”是制度变迁的动因。制度变迁的诱致因素在于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潜在利润”的存在说明可以通过新的制度安排对资源配置进行帕累托改进。
3.收益大于成本是制度变迁的必要条件。如果现存制度安排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任何个人或任何团体带来额外的收入,那么既存的制度结构就会处于一种均衡状态。当某些因素导致收益与成本发生变化,并进而导致潜在利润的产生时,就产生了制度创新的诱致力。但有了潜在利润,制度变迁也不一定发生。只有当通过制度创新可能获取的潜在利润大于为了获取这种潜在利润而支付的成本时,制度创新才能和才会发生。
(二)主要观点和内容
诺斯(1994)的制度变迁理论的主要观点和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制度变迁一般是对构成制度框架的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三方面的组合所做的边际调整。在边际上,正式规则执行成本通常很高,非正式规则在此就会发挥协调作用。
2.非正式规则的一个主要作用就是去修正、补充或扩展正式规则。正式规则及其实施机制的变迁会导致一种非均衡状态,改变了交易成本,由此会引发习俗、惯例等非正式规则的逐渐演化。正式规则会被用于否定和替代那些不再适应新制度结构的非正式规则。在正式制度稳定时期,非正式规则经常在变化以补充正式规则;在正式制度变迁时期,非正式规则常常被正式规则所推翻。
3.制度变迁有连续性和非连续性两种方式。非连续性的制度变迁往往出现于革命或武力征服时;连续性制度变迁实质是交易双方(至少一方)为从交易中获得潜在收益而再签约,大多数制度变迁都是连续性的。制度变迁的连续性很大程度上与非正式规则的演进和性质有关,非正式规则的深层基础是文化遗产,文化的持续性使得非正式规则的变迁与正式规则的变迁并不同步,许多非正式规则在正式规则变迁后仍有强大生命力。
4.相对价格的变化是制度变迁的重要源泉。内生或外生的相对价格的变化,包括要素价格比率的变化、信息成本的变化、技术的变化等,改变了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激励。政治、经济或军事方面的“企业家”和组织发现了相对价格变化所带来的现有制度安排下的“潜在利润”,于是推动制度变迁以获取潜在收益。“企业家”在制度变迁中发挥重要作用,他们运用他们的才能或知识来搜寻获利的机会、估计成功的概率,用组织的资源来冒险以获取潜在收益。
5.观念、教义及意识形态在理解相对价格的变化中发挥重要影响。相对价格的变化要受到事先存在的精神构想的过滤,思想以及其赖以存在的方式在人们理解相对价格变化时是起作用的,观念、教义及意识形态常常会影响制度变迁进程,以至于成为制度变迁的重要来源。
6.意识形态理论和产权理论(描述个人和集团如何受到激励)、国家理论(分析产权如何被界定和实施)一起,构成制度变迁理论的重要基础。
(三)意识形态理论
为了深入理解制度变迁,诺斯发展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意识形态理论。
诺斯(1994)认为:
①意识形态源于地理位置和职业专门化,不同地理位置和专门职业的人群有不同的经验,各异的经验逐渐结合形成语言、习惯、禁忌、神话和宗教,最终形成与其他人群相异的意识形态。
②意识形态在一定程度上是纯粹知识的发展,其存在以思想和经验间的一致为条件,当人们的思想与经验不符时,就会试图改变意识形态。当一个领域的个体具有共识时,一致的意识形态就会出现;歧异的意识形态源于人们对现实感知的差异和矛盾。
③意识形态是种节约机制,它引导人们认识自己所处的环境,从而使决策过程简单明了,起着节约信息成本的作用。
④个人的意识形态不可避免地与其所持的道德和伦理评价交织在一起。
⑤对制度公正与否的评价是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一种制度能否诞生、诞生之后能否低成本运行,与人们对该制度公正性的评价高度相关。当社会成员相信制度是公平的时候,制度的执行成本就会很低,否则其执行成本将上升,制度力将在各抒己见的社会主体的行为冲突中消耗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