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营销学堂 经济学 正文 下一篇:

西方传统的贸易理论

(一)重商主义的贸易理论

15世纪至18世纪,是西欧重商主义思潮产生、盛行和衰退的时期。重商主义重视对外贸易,认为货币是唯一财富形态,对外贸易能增加国家财富。

早期重商主义又称货币主义,在对外贸易方面主张少买多卖或不买原则。

晚期重商主义又称重工主义,主张准许少量货币输出,但须保持贸易顺差。

(二)斯密的分工与贸易理论

亚当·斯密是英国古典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其代表作是1776年出版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斯密认为:

(1)分工能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财富增加。

(2)互通有无、互相交换是人类特有的倾向。

(3)一切财富是生产领域创造的,增加财富的最好办法是由“一只看不见的手”即市场来调节生产要素的投向与配置,并主张自由贸易。

(4)一国与别国进行贸易与交换是因为本国产品具有生产绝对成本低的优势。

(三)李嘉图的贸易理论

大卫·李嘉图是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另一个重要代表人物,其代表作是191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他继承了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学说,并在自己的价值和货币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加系统和完善的比较成本说。该学说认为:

(1)一国只要有比较生产成本低的产品就可与别国交换。

(2)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不必从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别出发,而只需从生产成本的相对差别出发。采用“两优取其重,两劣取其轻”的原则进行分工与交换,双方都能获利。

(四)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

弗里得里希·李斯特是德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其代表作是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李斯特反对亚当·斯密等人的自由贸易理论,提倡以保护关税为核心的保护贸易理论。李斯特认为:

(1)自由贸易分为国内与国际自由贸易两类,国内自由贸易有益,国际自由贸易不能贸然实施,工商业落后的国家更不能实行自由贸易。

(2)任何国家都必须致力于生产力的发展,否则就会在国际贸易中处于被奴役地位。

(3)实行以关税保护制度为核心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保护一国的幼稚产业。

(4)保护贸易理论与政策的实施是有条件的,并非适用一切国家的一切产品。一国经济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即原始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业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当一国处于农业时期才有理由实行关税保护制度,19世纪只有德国与美国适用这一政策。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iqinshuo.com/4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