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企业理论

马克思(2008)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以“协作—分工—工场手工业—机器—机器大工业”为线索,论述了工场手工业和工厂制度等企业形式的发展。马克思从企业的产生、企业的发展、企业的本质和企业的行为四个方面开展了论述。

(一)企业的产生

马克思(2008)认为较多劳动者的协作是企业存在的必要条件,资本雇佣劳动是企业产生的充分条件。协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一种集体生产力。由于生产资料可在协作劳动中共同使用,协作还可以节约生产资料。单是简单的协作并不足以产生和发展企业。古代的庞大建筑显示了简单协作的巨大作用,但企业未能因此产生和发展。资本雇佣劳动下的协作,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更有利于企业的产生和生产力的发展。

(二)企业的发展

马克思(2008)强调是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企业形式的演变。当资本雇佣劳动时,工场手工业便产生了:一方面在生产过程中引进了分工;另一方面它又把过去分开的手工业结合在一起。工场手工业是资本主义企业的原始形态。工场手工业的发展推动了机器的产生,机器和机器体系的变革使手工工场过渡到了工厂。工厂是资本主义企业的典型形式,在工厂内,工人成了机器的附属物,机器成了资本驾驭劳动的工具。工厂制度使得机器大工业迅猛发展,信用制度在社会化大生产下被创新,于是股份制企业在大规模生产和信用业发展的作用下形成了。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合作工厂内的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已经被抛弃,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合作工厂内联合起来的工人直接享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在这里是统一和一致的。

(三)企业的本质

马克思(2008)指出,同一资本同时雇佣较多的工人是企业的本质。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即同一资本同时雇佣较多工人,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资本分为自有资本、借贷资本和联合资本三类。在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的形态上,同一资本是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资本雇佣劳动受到一定程度的弱化。

(四)企业的行为

马克思(2008)认为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贪求是企业的唯一目的。马克思指出,资本家占有和攫取剩余价值。资本积累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的再转化,亦即资本积累是把剩余价值当作资本使用或者说把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随着资本积累的进行和资本规模的扩大,企业再生产的规模也会不断扩大。资本家为了提高剥削程度和追逐超额利润,会争相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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