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科斯定理的提出与科斯定理的局限性有关,即科斯缺乏对产权形成的政治市场的分析。科斯定理Ⅲ意味着,经济效率在正交易成本状况下取决于产权的初始安排,因此就需要一个分析产权产生、形成和运作的分析框架,即政治分析框架。
德姆塞茨(Demsetz,1966)指出,科斯定理对政治的含义是,当政治竞争的功能完好时,即政治活动中的交易成本为零,个人对从事政治活动的偏好不再与民主制度有关。诺斯(2008)明确指出,政治活动决定产权制度的形成,如果政治市场的交易成本为零,则最优的制度变迁必将产生,且与政治禀赋的初始配置无关。研究者根据已有讨论总结出“政治科斯定理”,即在给定的诸如投票权、游说权等政治权利的初始配置下,并在给定的宪法框架中,如果政治交易成本为零,最优的制度产出将会出现,并与政治权利的初始配置无关。
政治科斯定理逻辑与科斯定理是一致的,它将经济中的契约自由原则推广到政治领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