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店铺销售的三大类型:分为直复营销、人员直销、自动销售

世界直销联盟、美国直销协会和美国直销教育基金会对“无店铺销售”的共同定义是:“不通过零售商的固定店面而从事销售商品及服务给最终消费者的商业活动”。

“无店铺销售”一般分为三大类型:直复营销、人员直销和自动销售。

所谓“直复营销”即消费者通过媒体接触商品或服务后,其订货和购买是通过邮电、电话、电脑及其他科技媒体来完成的销售方式,有人也把“直复营销”翻译成“直效行销”;

“人员直销”又分两类: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多层次直销又分两种:正当多层次直销和非法多层次直销(即非法传销)。

我们之所以要把“直复营销”划归为“无店铺销售”,是因为“直复营销”公司与消费者交易的本质特征是通过“非人员的媒体来完成交易”,这个交易的行为和过程是:“不是在店铺内”完成的;尽管有时“直复营销”公司的商品是让顾客去零售店铺购买,但是,这个购买行为的实质是顾客去零售店铺购买(某个)商品之前就已经完成了交易的行为,零售店铺只不过是顾客“领取”商品的一个场所(而不是“在零售店铺内进行交易”),这是“直复营销”最显著的特征。

直复营销与其他“无店铺销售”的营销方式相区别的关键点是:“在完成商品销售或者服务时,是否是销售人员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捇蛘摺欢砸粧的促销说明”,而并非是一些专家所言的“双向交换信息”等,“双向交换信息”是任何一种营销方式都具备的基本特征,因为没有双方的双向信息交换,就能够轻而易举地完成一种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这是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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