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李嘉图对管理学的主要贡献

李嘉图被认为是古典政治经济学集大成者,他对管理学的贡献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和发展了劳动价值理论。李嘉图的经济学理论的基础是劳动价值论,李嘉图以边沁的功利主义为出发点,建立起了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分配论为中心的理论体系。他继承了斯密理论中的科学因素,坚持商品价值由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原理,并批评了斯密价值论中的错误。他提出决定价值的劳动是社会必要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不仅有活劳动,还有投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他认为全部价值由劳动产生,并在3个阶级间分配:工资由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利润是工资以上的余额,地租是工资和利润以上的余额。由此说明了工资和利润、利润和地租的对立,从而实际上揭示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之间的对立。

(2)建立了比较优势理论。李嘉图以劳动价值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建立了比较优势理论。在李嘉图看来,一国国内各地区、各产业间资本、劳动等各类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是利润率均等化的根本原因。但国与国之间的要素流动势必会因各种原因而被强制性地打断,甚至完全不流动。由此,李嘉图断定,正是国际间的这种生产要素的不流动性,决定了“支配一个国家中商品相对价值的法则,不能支配两个或更多国家间相互交换的商品的相对价值”。正好比“葡萄牙用多少葡萄酒来交换英国的毛呢,不是由各自生产上所用的劳动量决定的”一样。或者说,各类生产要素在国际间完全不流动,打断了国际间利润率均等化的进程,因而使一国能够比较稳定地保持在某种商品生产上的比较优势地位。既然诸多原因决定了同一种商品在不同的国家其相对价值各异,那就给各国参与国际贸易获取贸易利益留下了可利用的空间。然而此处的前提必须是各国都能找准自己同他国比较的有利之处,即确定它们各自的比较优势。

(3)提出了工资理论和利润理论。李嘉图认为,从长期来看,价格反映了生产成本,可称之为“自然价格”。自然价格中的人力成本,是劳动者维生所需的花费。如果工资反映人力成本的话,那么工资必须保持在可以维生的水平。然而,由于经济的发展,工资水平会高于勉强维生的水平。相对工资——能购买的食物和必需品的数量。劳动者维持自身生活以及供养家庭的能力,不应取决于其工资的货币数量,而应取决于这笔货币所能购买的实物和必需品的数量,即货币的实际购买力。

(4)丰富的税收思想。李嘉图于1817年完成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阐述了他的税收理论。关于赋税来源,李嘉图将税收归纳为来源于资本和收入两个方面:如果税收的征收使得人们增加生产或减少消费,那么税收来源于收入;如果人们没有增加生产或减少消费,则税收来源于资本。李嘉图认为,税收不论来自收入还是来自资本,都是对积累的减少。“凡属赋税都有减少积累能力的趋势。赋税不是落在资本上面,就是落在收入上面。如果它侵占资本,它就必然会相应地减少一笔基金,而国家的生产性劳动的多寡总是取决于这笔基金的大小。如果它落在收入上面,就一定会减少积累。”因此,李嘉图认为,国家在增加税收时,除非人们能够按比例地增加资本和收入,否则他们的常年享受就必然减少。政府的政策应当是不要征收必然要落在资本上面的赋税,因为征收这种赋税,会损害维持劳动的基金,因而会减少国家将来的生产。

李嘉图在一些论述分析中也体现出他的税收原则思想,其中主要是税收公平和税收对生产的影响。李嘉图认为,社会一切收入都应征税,人们应按自己的财力来负担税收;政府税收只要负担合理,至于落在哪项收入上面是无关紧要的。“只要赋税不是不平均地压在从事积累和节约的阶级身上,它究竟是课加在利润上面、课加在农产品上面,还是课加在工业品上面,并没有多大关系。”为了公平地征收税收,应该建立以工资税、利润税和农产品税组成的税收制度。因此,李嘉图认为:“最好的财政计划就是节流,最好的赋税就是税额最少的赋税。”

(5)李嘉图同时论述了赋税的经济影响,并在分析税收来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各种税进行了分析。

关于地租税。李嘉图根据其级差地租理论,认为地租税只影响地租,全部税收负担落在地主身上,不能转嫁给任何消费阶级;但在一定条件下,地租税也会引起农产品价格提高,税负由消费者承担。“十分肯定,对真正的地租所课的税全部要由地主负担,但对于地主,由于人们使用他在农场上投下的资本而得到的报酬所课的税,在进步的国家中就要落在农产品消费者身上”。

关于利润税。李嘉图认为,对资本利润征税会导致所生产的商品涨价。对资本家来说,如果征税后税收负担不随商品价格上涨而转嫁,生产产品的资本家就不能获得平均利润。李嘉图进一步分析,对资本利润课税而一切商品都按税额成比例地涨价,股票持有人就会受到影响,虽然他的股息并未课税,但是,如果由于货币价值变动,一切商品都回跌到以前的价格上,股票持有人就完全不负担税款。

关于工资税。对工资征税会使得工资上涨,因而导致资本利润率的降低。李嘉图指出,对必需品征税和对工资征税是不同的,必需品征税必然使必需品价格上涨,而工资税则不然;必需品征税部分是利润税,部分是对富有的消费者征税,工资税则全部是利润税。李嘉图认为:“工资税的影响是使工资增加,增加的数额至少与税额相等。税款即使不是直接由雇主支付,最后也要由他支付。”

关于农产品税。李嘉图认为,任何加在农业经营者身上的税收,无论采取土地税的形式、什一税的形式还是产品税的形式,都将增加生产成本,因而会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对农产品的征税,不会是由地主负担,因为不能从地租中扣除税款;也不是由农场主的利润负担,因为没有任何理由在其他行业获得较高利润的情况下要求农场主从事这种利润较低的行业。这样,李嘉图得出结论:农产品税不会由地主支付,也不会由农场主支付,而只会由消费者在上涨的价格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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