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合同、加盟、契约)连锁的特点与形式

特许连锁,又称合同连锁、加盟连锁、契约连锁。比如,风靡世界的“肯德基”、“麦当劳”都是特许连锁经营的典型代表。美国商务部将其定义为“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商品、服务和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经营技术、营业场所和区域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规定区域的经销权和营业权,加盟店则缴纳一定的营业权使用费,承担规定的义务”。

事实上,特许连锁的所有加盟店都是以独立的所有者身份加入的,在人事、财务上,各店铺保留自主性;在经营业务及方式上,各店铺必须保持高度统一,接受加盟总部的指导和控制。加盟店与加盟总部以特许合同为连锁关系的纽带基础,系统内各加盟店之间没有任何横向关系,只存在加盟店与加盟总部之间的纵向联系;加盟双方都是独立的事业者,必须在合同的规则下形成一个资本统一经营的外在形象,实现企业联合经营的规模效益。

特许连锁经营模式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历史,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如奔腾之马,飞速发展起来。现在,美国几乎每6.5分钟就有一家特许加盟店开业。特许连锁已经渗透到了商业、服务业的各个领域,并被认为是欧美最看好的连锁业态,具有其他连锁形式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正规连锁以单一资本向市场辐射,易受资金、时间、人力等因素的限制;而特许连锁以特许权向市场辐射,加盟总部无须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可以借助他人的力量,通过转让和受让规范化的管理方式、独具特色的经营技术以及已经名牌化的品牌占领市场,获得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是一种安全而迅速地扩大知名度、拓展市场的经营方式。对于加盟店而言,业主无须拥有太多的技术和经验,只要支付一定的加盟费就可以直接套用他人的成功经验和管理技术,并得到加盟总部的长期指导和服务,“借他人之梯,登自己发展之楼”,从而省去大量探索的时间和精力,降低了投资风险。由于对加盟总部和加盟店双方都具有吸引力,特许连锁因此而成为目前国际上最为流行的连锁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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