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产品生命周期和产品使用寿命的区别

医药产品生命周期和产品使用寿命的区别

产品生命周期是指一种产品的市场生命过程,即产品从被开发出来投放市场到被市场淘汰而退出市场所持续的时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于2013年4月26日联合发布公告称,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我国政府与联合国多边基金执委会签署的《中国药用非吸入气雾剂全氯氟烃类物质淘汰行业计划》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不得使用全氯氟烃类物质生产药用非吸入气雾剂,此前生产的产品可流通使用至有效期止。

全氯氟烃类物质包括三氯一氟甲烷( CFC-11)、二氯二氟甲烷( CFC-12)和二氯四氟乙烷( CFC-114)等。药用非吸入气雾剂是含药溶液、乳状液或混悬液与适宜的抛射剂共同装封于具有特制阀门系统的耐压容器中,使用时借助抛射剂的压力将内容物呈雾状物喷出,直接喷至腔道黏膜、皮肤等的制剂。

从上述公告可以看出,该类产品的生命周期在2013年7月1日即宣告终结,而此前已生产的产品可流通使用至有效期止,有效期就是其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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