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形式、愿望、属类、品牌竞争者:什么意思

产品形式、愿望、属类、品牌竞争者:什么意思

从产品的替代程度来看,可以把企业的竞争者分为以下4类。

(1)愿望竞争者(Desired competitor),是指提供不同产品以满足不同需求的竞争者。实际上,企业对市场竞争的关注不能只放在与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高度类似的直接竞争对手身上。从本质上讲,竞争是不同企业对有限的客户购买力的争夺,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则是不同的需求满足方式的选择。如书籍的出版商与旅行社之间的竞争。再如,消费者要选择一种万元消费品,他所面临的选择就可能有电脑、电视机、摄像机、出国旅游等,这时电脑、电视机、摄像机以及出国旅游之间就存在着竞争关系,互为愿望竞争者。

(2)属类竞争者(generic competitors),是指行业内提供不同产品以满足同一种需求的竞争者。例如,汽车生产厂家与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之间的竞争。

(3)产品形式竞争者(Form competitors),是指提供规格、性能等方面不同的同类产品以满足同一需要的竞争者。例如,变频空调与定频空调间的竞争。

(4)品牌竞争者(Brand competitors),是指满足同一需要的同种形式产品不同品牌之间的竞争。例如,格力变频空调与海信变频空调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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