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对消费者行为的心理效应

产品的名称是企业赋予产品的称呼和识别符号,常常成为产品形象的代名词。一个易读易记、引人注意、富有联想、符合消费者心理的产品名称,往往能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相反一个名不符实、庸俗难记、缺乏特性的名称则会抑制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产品名称对消费者行为的心理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品名称便于消费者认知

产品名称应该能向消费者描绘出产品的性能、功能和使用对象等信息。例如“胃得乐”药片,“百朗士”(BRAVAS)男性美容产品,“小护士”、“美加净”女性化妆品,“安乐”牌图钉、铁丝,“美而暖”羊毛衫等,这些产品名称提示了产品的利益、特性、品质和功能,能使产品对消费者产生一定的吸引力。

(二)产品名称便于消费者对产品形象的记忆

产品名称应用词简洁,读感要好,要有冲击力,达到“音、意、形”的完美统一,让消费者听、说、看后不容易忘记。难发音或音韵不好听的字,难写或难认的字,含义不佳的字,字形不美的字都不宜用作产品的名称。例如“养乐多”“健力宝”“美津浓”“五十铃”等名称,读起来音韵好听,易于记忆,容易赢得消费者的认同。

(三)产品名称能诱发消费者的情感

产品名称或含义具有美感,符合消费者讲求“吉利、顺利”的心理,能够为消费者购买该产品形成良好的情感基础。例如“金利来”因“名正言顺”而成功,它的“金利、红利一起来”的含义正好迎合了中国香港和东南亚华人的心理。“登路喜”也因含有“登上喜气之路”而畅销港澳台。“万事利”、“万事达”、“贵福祥”等都因名字吉利而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偏爱。

(四)产品名称能启发消费者的联想

产品名称如果能给人以优美、高雅等方面的联想,以便能较好地反映出企业的形象,在市场竞争中给消费者带来好的印象。“精工”、“西铁城”牌钟表,能含蓄地传达钟表最本质的特点——工艺精致,计时准确,给人以富有现代气息的感觉。“娃哈哈”使人联想到天真活泼、身心健康的少年儿童,也含蓄地展示了企业的形象。

(五)出口产品名称要符合当地消费者习惯与风俗

我国名牌产品“黑妹”牙膏因英文直译名为“BLACK-SISTER”在美语中含有种族歧视,出口到美国市场,很不受欢迎。出口到非洲的“白象”牌香皂,也因译名中含有“白痴”之意而很少人问津。而美国饮料“SPRITE”,意为“妖精、精灵”,美国人认为很可爱,进入中国市场后,因为中国人忌讳谈“鬼怪”,所以深谙中国人心理的“老外”给这个“妖精”取了个动听的中国名“雪碧”,让人们在炎热的夏天一听到这个名字,顿感清凉和亲切。

总之,产品的名称应力求寓意深远,情趣健康,便于记忆,能高度概括产品的特性,从而达到刺激消费者心理需求,引发其购买欲望,促进产品销售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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