橱窗设计与消费者心理的关系

1. 橱窗设计的功能

橱窗是商店门面的组成部分。橱窗的设计与制作要与商店的外观形象、经营品种和建筑风格相协调,这是橱窗设计的基本要求。橱窗设计的心理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展示商品品质和特性,促进消费者选择和决策。消费者观赏、了解和评价橱窗陈列的商品,其目的是为选购商品搜集信息,以便作出最后的选择。因此,橱窗设计要充分显示和突出商品的优良品质与个性特征,以吸引购买者的注意,激发购买者的兴趣,促进购买者的欲望,增强购买者信心,并付诸购买行动。

(2)塑造优美的整体形象,满足消费者对美的需要。商品是橱窗陈列的主体,但橱窗陈列不是对商品的随意堆砌罗列。橱窗设计是从消费者的审美心理出发,通过具有创意的艺术构思,用各种艺术处理手段,把各种商品生动、巧妙、鲜明、和谐地组合在一起,从而塑造出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橱窗整体形象,使顾客得到美的艺术享受,加深对陈列内容的视觉印象。

(3)充分利用景物渲染,满足消费者的感性需要。橱窗设计要吸引顾客,激发顾客的购买欲望,还可以用借景抒情的手法对陈列内容进行间接地描绘和渲染,把商品陈列和环境装饰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橱窗陈列具有耐人寻味的形象特征。寓意含蓄的艺术构思可创造出美妙的意境,使消费者产生美好的联想,在潜移默化中影响消费者,达到引发消费者购买欲望的目的。

2. 橱窗设计的表现手法

橱窗设计如同其他艺术,切忌生硬地模仿和照搬照套。设计者应灵活地运用样品、视线、层次、色调、摆放位置、灯光、道具等,力求使橱窗主题鲜明,构思巧妙,富于艺术感染力,从而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迎合消费者的购买心理。具体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在样品的选择上,橱窗摆放的所有商品都必须是商店所经营商品的实物样品,给消费者以真实感和信任感。

(2)橱窗内陈列商品的最佳部位,一般在人们的平视线一带,仰视或俯视都会给消费者造成一种不舒服的感觉。特别是小件商品,更应当注意陈列的部位。

同时,应把所宣传的商品摆放在突出、显眼的中心位置,然后围绕这一中心,用其他陪衬物进行布置、点缀,从而加大主题与背景的对比度,使商品更加醒目集中,能够迅速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3)一般应当根据橱窗的高矮、深浅、宽窄来确定商品陈列的品种和数量。不管是哪一种橱窗,布置的商品都要恰当,过多会显得臃肿杂乱,过少则显得层次零乱。最好是上稀下密,前稀后密,层次分明,突出重点,布局完整,以吸引消费者注意。

(4)色调运用应因所宣传的商品和季节而转移。春夏季节宜以冷色调为主,秋冬季节以暖色调为宜,同时做到上浅下深,浓淡相宜,搭配协调,使消费者获得美的感受。

(5)橱窗内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灯头的分布要均匀,数量要充足;灯光要明亮而不刺眼,亮度集中而不强烈。特别是在夜间,无论是从远近、左右、正侧各个角度看橱窗,光度都应恰到好处,使商品外形轮廓清晰可见,同时借助光和影的渲染,增强消费者视觉的立体感。

(6)橱窗陈列的主要道具有支架、模特儿、陈列牌等非卖品。道具是橱窗陈设的辅助品,不能喧宾夺主,转移消费者的注意力。支架分为玻璃支架和木制支架,用支架使商品升高陈列在橱窗的中部,会起到醒目和突出主题的作用。陈列牌的作用是引导消费者注视陈列商品,其形状不宜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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