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社会公正理论:主要观点、影响意义
社会公正理论由哈佛大学罗尔斯教授提出。
他认为只有从社会成员对其未来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贫富状况等这些不明了的“初始位置”出发,才能构建和演绎出公正的理想社会。
以此为基础,罗尔斯提出了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
自由原则即每一社会成员均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有权享受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的平等待遇。
这意味着每个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产品,有权获得关于产品或服务的各种信息,有权获得安全、可靠的产品等。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这些权利。
差异原则指社会、经济的不平等应如此安排:
一方面这种安排应普遍适合社会各阶层,另一方面应使社会最底层获得最大的利益。也就是要求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不能以损害别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利益,尤其是不能以强凌弱,对弱者进行剥夺。
社会公正理论从道德公正角度肯定了树立市场营销观念的重要性,肯定了将消费者的权利纳入企业营销计划与决策中的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