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态的分类与类型

零售业态的分类与类型

零售业态分类的主要依据是零售业的选址、规模、商圈、有无固定营业场所、店堂设置、目标顾客、商品构成情况、定价、经营方式、服务功能等因素。选择的划分依据不同,零售业态的形式就有所不同,例如:

以商品范围为依据,分为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超级市场、便利店;

以价格策略为依据,分为折扣店、仓储会员店、目录展销店;

以联系消费者方式为依据,分为有店铺零售、无店铺零售;

以聚合状态为依据,分为商业街、购物中心;

以组织控制程度为依据,分为连锁商店、零售合作社、商店集团、消费合作社等等。

2004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由商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零售业态分类》。在新标准中,我国现有零售业态被分为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共17种业态形式。其中,前12种属于“有店铺零售业态”,后5种属于“无店铺零售业态”。

虽然世界各国在零售业态的划分上各有特点,但是划分的基本思路都是以美国的零售业态划分为基本标准的,现代生活中人们所能够接触到的业态形式大多数也起源于欧美,毕竟欧美具有发育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其零售业态的形成比较有序,有利于我们全面理解现代卖场营销实践的基础,并建设我国完善的零售业态体系。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iqinshuo.com/2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