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有权以法人名义签订经济合同

什么人有权以法人名义签订经济合同

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负责人,如经理、厂长、主任等,是法人的法定代表,有权以法人名义签订经济合同。

厂长、经理有权以法人名义签订经济合同,而推销员能否有权以法人名义签订呢?如果厂长、经理正式委托推销员作为他们的代理人,是可以以法人的名义去签订经济合同的,如可以在出售或供应本企业产品的合同上签字,这时,法人对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法律行为,要承担责任。

在经济合同上,不仅法人代表人或代理人要签字(或盖章),而且要盖有法人单位(如企业)的印章,或者是企业的合同专用章。

对于合法生效的合同,如果签字的企业代表人或代理人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离开企业,接替工作的人员仍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经济合同不能因人调动而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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