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广告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做广告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政策,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2)不允许有损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不能用色情、荒诞、颓废的内容去刺激消费者的感觉和情绪。
(3)做广告不允许以邻为壑,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4)维护民族尊严,不允许贬低本国产品,吹捧抬高外国产品。
(5)为了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烟和四十度以上的酒不允许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介做广告。
(6)代理或承办外商广告,要遵守国家对外贸易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
(7)在国外做广告应注意当地风俗习惯和法律规定。
凡属违背上述规定的广告,必须立即停止刊播、设置和张贴。每个广告客户都必须对自己的广告负责。凡是弄虚作假,包括盗用名牌产品的商标刊登广告欺骗消费者的,都要追究责任,给予惩处。凡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要依法惩办。
广告经营单位对客户要求刊播的广告,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如果明知故犯,严重失职,同样要追究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