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加工装配贸易是集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于一体的比较灵活的新型的国际直接投资形式,是利用外资和本国(本地区)的劳务相结合的一种方式。它不需要东道国的投资,并可利用现有的厂房、土地、劳动力等,达到引进先进技术和利用外国投资的目的,因此它特别适合于缺少外汇、技术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国际加工装配贸易的形式主要有四种:
①进料加工:
一国厂商从国外进口原料进行加工后,再把成品销往国外。其特点是自进原料、自行安排加工、组织出口、自负盈亏。原料进口与成品出口没有必然联系。
②来料加工:
甲方国家按照乙方国家的要求,把乙方国家商人提供的原料、辅料加工为成品,然后按规定时间交给乙方厂商,甲方收取一定加工费用,不负责销售的盈亏。来料加工是一种委托加工关系,这是与进料加工的主要区别。
③来件装配:
甲国商人向乙国商人提供零件和原件、技术,由乙国厂商按设计、工艺要求进行装配后交成品给甲国商人,乙国收取装配费。
④来样加工:
甲国商人提供样品或图样,乙国厂商提供所有原材料和辅料按样加工后交成品给甲国商人,乙国收取成品出口的全部货款。这种加工业务简单易行,创汇水平高,适合于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价格低廉、拥有特殊加工技艺的中小型企业和乡镇企业。
国际加工装配贸易的特点:
①加工装配贸易虽有进口和出口(指原料与成品),但因对方是同一个客户(限于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其进出口实质上是一笔业务,故必须同时达成协议。
②承接方一般不需要自备货源。因系代客加工,故一般不需具备原材料或元件、辅料等。
③承接方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元部件只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
④对制成品的质量、款式、技术性能指标等,承接方只能按照委托方的设计和工艺要求,不能擅自做主,随意修改。
⑤承接方不需要负责销售业务,它只收取事先约定的工缴费,与委托方的经营盈亏无关。对东道国来说,利用外资加工装配生产,可以发挥本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增加外汇收入,及时了解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息。